新密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密市教育局 县级
2020-12-01 2020-12-01
学前教育发展现状

(一)学前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

发展目标。加快形成以公办园为主体、普惠民办园为依托的学前教育总体格局。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优化城乡学前教育布局,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

重点任务。1.到2025年,三年毛入园率达到100%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2.落实3万人口以下乡镇至少办好1所、3万人口以上乡镇至少办好2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的要求。

(二)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

新密市三期行动计划指出: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的通知》(豫政办〔2017〕143号)要求,按照“学前教育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要求,逐步完善与公益普惠方向和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奖补、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逐步建立公办幼儿园年生均财政拨款制度,按照独立设置的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拨付年生均3000元的财政经费;对特殊教育幼儿园和随班就读残疾幼儿拨付年生均10000元(含民办)的财政经费;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奖补政策,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200元的标准设立奖补资金,支持其改善办园条件和提高保教质量;鼓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积极扩充资源,每新增一个标准班按照不低于5万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健全资助制度,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按照年生均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按照年生均600元的标准补助保教费,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已经落实到位。

(三)公开招生、收费、资助、后勤保障和日常管理等信息:

1.招生。学前教育非义务教育,我市公、民办幼儿园采取自主招生政策。

2.收费。公办幼儿园:按照 郑州市物价局 郑州市教育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郑价费〔2013〕6号)要求收费。民办幼儿园:按照《新密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密教体文〔2017〕191号)要求收费。

3.日常管理。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的通知》(教师〔2013〕1号)、《河南省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豫政办〔2012〕63号)、《新密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要求的通知》(新密教体办〔2014〕50号)、《新密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行全市幼儿园一日活动常规检查评比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各幼儿园依法依规、规范办园行为。

(四)公开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相关信息(如增加幼儿园学位供给信息):

目前,城区公办园存在大班额现象,镇区、乡村的公、民办幼儿园还有空余学位。

城区新华路幼儿园(24个班级720个学位)、开阳路幼儿园(36个班级1080个学位)、政通路幼儿园(15个班级450个学位)正在加紧建设,建成投用后,会缓解城区公办园招生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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