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费管理制度
(一)实行校长一支笔签批制。学校无论购买何物,必须由二人以上办理。物品购回后,先交财物保管室,由保管员签收后存放。发票由经办人签字、保管员签字、主管领导签字、而后由校长审签。
(二)会计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履行手续,审核大写、小写金额,品名、单价、数量是否一致。凡发票填写有误或不合乎手续,不予报销。
(三)帐目日清月结,每月向分管领导和校长汇报经费收支情况。
二、级段、班级经费和物品领取制度
(一)校具及办公用品要逐件造册登记,教职工的办公物品应由领导批示同意后领取,并妥善保管,遗失损坏,由当事人承担责任,包赔损失。
(二)各级段、班级办公费包干使用。办公费只能领取钢笔、教案、墨水、粉笔、扫帚等用品,办公费节约留为级段存用。
(三)班级领取物品为门锁、扫帚、垃圾斗、彩色粉笔、水桶等。不得领取与班级无关的物品。
(四)处、室负责人调离,办公用具应移交给新任负责人接收。不履行交接手续而造成丢失,由原负责人赔偿。
(五)各级段、班级领取物品应有段长和班主任领取,不得委托他人领取。
三、办公用具的配发和移交制度
(一)教学用具,学年初总务处统一配发,学年末交回总务处,遗失或损坏由当事人负责。
(二)调出人员,应先清还学校配发的办公用具,方可办理转移工资手续。如有丢失、损坏由当事人赔偿。
四、出差补助制度
(一)学术研究、外出考察或因其它事由必须外出者报校长或分管副校长批准;市内出差由主管副校长批准,市外、省内出差由校长审批,省外出差由学校领导研究审批。
(二)严控出差次数,减少旅差开支。在县城内能办的事,不去外地办理。出差必须按规定标准乘车、乘船和住宿。超越标准,费用自理。出差补助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严格控制用车。教职工出差一般不得乘坐出租车。学校有重大事情必须租车时,由校长签发租车单。未经批准,擅自租车者,车费自理。
(四)出差人员返校后,要当即报校长签批票据。
五、图书、资料购买制度
(一)图书、资料,由教务处统一负责征订。个人联系的图书、资料,开学前报教务处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购买。
(二)教学用书,教学参考书和其他教学资料,需经主管业务的副校长审批,价值较高的书籍,由校长审批。
(三)图书室购订新书,有图书保管员编制清单,报校长审批后购买。
(四)报刊、杂志的预订要有计划,本着服务教师,服务教学,了解国家大事的原则,做到不漏订,不偏订。每年预订报刊、杂志由阅览室提出方案,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物品购买制度
(一)重大开支(500元以上)要编制采购计划,报学校领导研究通过后方可购置。
(二)购买物品要有正规发票,非正式票据,会计有权拒付。
(三)体育器材、实验器材的购置由主管领导编造购置计划,报校长审批后,方可购买。
(四)重大开支项目,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由主管领导和总务主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