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8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基〔2026〕121号)以及《河南省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 年)实施方案》(教办基〔2026〕15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落实招生入学政策
2026年新密市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20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初中招收具有小学2020级学籍的6年级毕业生。
(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工作机制。构建“市级统筹、镇办主抓、学校落实”的责任体系,层层压实监管职责,严格按照省、郑州市招生工作相关规定,不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
(二)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规定。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应严格执行免试入学规定,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筛选、个人展示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类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不得自行开展特定类型招生。
(三)科学合理划定片区范围。统筹考虑人口出生率、城镇化率、人口流动、产业布局、户籍制度改革等因素,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免试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综合考虑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和分布情况、学校布局、学位数量、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每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范围。
新密市城区学校招生区域由教育局按照主干道路、社区“划定”,原则上招收学生户籍在城区、具有法定房产证件、长期居住人员子女以及进城务工、外来务工、优抚对象人员的子女。
新密市各镇、街道学校招生区域由相应中心学校“划定”,以行政村(或居委会)为基本单位,以学生户籍和家庭真实住址“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上招收户籍在本镇或本街道长期居住家庭的学生,以及在本镇、街道长期稳定务工人员子女。
(四)坚持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生活。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未成年人必须随父母共同生活。学生入学时,须坚持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为准的原则,落实“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入学政策。
(五)严格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各中心学校、初中、小学,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不得跨区域招生。对2025年出现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等问题的民办学校,依规核减招生计划,对情节严重的,暂停招生资格。对有停办风险的,中心学校要提前预警并做好学生安置预案,确保社会稳定。
新密市民办学校招收户籍在新密市域内或父(母)在新密市域内长期居住、务工的适龄儿童。招生纳入新密市教育局统一管理,统一组织,统一使用“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报名、录取、注册学籍。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组织招生。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本校小学部学生“直升”初中部。
(六)严格落实招生计划。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严格控制大班额,禁止超大班额。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55人。
(七)严格管控特定类型招生。各类人才培养试点、外语、体育、艺术、科技等特定类型招生全面实行省级审核备案制,从严控制学校数量、招生规模与范围,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开展。严禁各学校以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名义或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掐尖招生,坚决清理违规搭车招生、擅自扩大范围等行为。
(八)规范入学报名信息采集。各学校要统一使用“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或“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开展学生信息采集、招生报名等工作,规范招生程序,实现信息采集、材料审核和报名录取一网通办,实现新密市内户籍、房产、居住证、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利用信息化手段自动比对审核入学证明材料,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九)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均衡编班。义务教育学校应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要求,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推进师资均衡配置、学生随机分班,全面实施均衡编班。学校编班方案、过程及结果应向家长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确保程序公开透明。编班结果一经公示确定,不得擅自变更、调整。
二、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一)随迁子女入学。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义务教育资源充足的非人口集中流入地区实现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凭居住证入学,取消附加或限制条件。
外来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原则上安排到“居住证”地址片区公办学校就读;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原则上安排到工作地片区公办学校就读。若片区内公办学校没有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公办学校就读,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
(二)留守儿童入学。健全本地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三)残疾儿童入学。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适龄残疾儿童由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落实“一人一案”,实施分类安置,确保不失学,不辍学,应读尽读。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四)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因公牺牲及伤残军警子女、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按国家及省、市政策享受教育优待,优先安排入学。
(五)落实特殊群体支持措施。在坚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的前提下,本着自愿、公平、就近就便原则,结合学位等实际情况,统筹落实好“祖孙同住”“长幼随学”“容缺办理”政策。
三、招生流程
新密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采用线上信息采集、审核、报名、录取和线下办理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一)线上办理
方式一:“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家长通过手机端或电脑端打开微信,查找关注“新密市校园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进入“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1.信息采集。
根据平台提示,在网上登记学生入学信息。学生信息采集登记完成后,由生源学校(幼儿园和小学)和复审学校(幼儿园和小学)对照家长提供的已经填报信息的证件网上进行审核、提交。网上审核通过后的学生信息不可再更改。
2.信息审核。
将“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中采集到的学生入学信息,依托大数据进行网上信息核验。信息不一致的,审核不通过,无法进行网上报名。
3.招生录取
(1)网上报名
学生家长在规定的招生报名时间,通过手机端或电脑端打开微信,登录“新密市校园服务平台”,进入“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后,按照符合条件的类别,选择其中一类(只能选择一个类别)进行网上报名。
市区16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选择户口、房产、进城务工、外来务工、长期居住、优抚对象6类中符合条件的其中一类报名。按照户口或房产类报名的,可以直接选择与户口地址或房产地址对应的划片学校或其它指定的备选学校报名。按其它4类其中一类报名的,入读学校只能选择“城区初中”、“城区小学”或其它指定的备选学校报名。
各镇及部分街道办事处其他学校报名:选乡镇户口、乡镇房产、乡镇务工、外来务工、长期居住、优抚对象6类中符合条件的其中一类报名。户口或房产类学生可以直接选择与户口地址或房产地址对应的划片学校报名。按其它4类其中一类报名的,入读学校只能选择乡镇初中或乡镇小学报名。
(2)网上审核
学生报名完成后,按照户口或房产类报名的,直接由招生学校审核;按其它4类其中一类报名的学生,按照招生责任主体,分别由镇及街道中心学校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和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学位情况,根据务工单位地址、居住证地址、生活缴费正规发票地址,统筹就近安排或相对就近安排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选择优抚对象子女类入学的,按照当年政策执行。
(3)网上录取
招生学校对于网上直接报名和分配到该学校的学生进行网上审核、提交后,分别由教育局和各中心学校在“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录取。录取后,向家长发送录取短信,家长凭录取短信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方式二:河南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
家长通过“电脑端”登录“河南政务网”或“手机端”打开“支付宝”登录“豫事办”填报信息。
1.电脑端:打开河南政务网,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的教育入学(小学)或教育入学(初中),点击“在线办理”,按照提示办理。
2.手机端:打开“豫事办”APP或支付宝,搜索“河南省豫事办”,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进入“教育入学(小学或初中),按照提示办理。
(二)线下办理
凡是线上报名不成功的招生对象,家长带齐相关证件,在2026年8月11日--8月13日期间,到新密市东大街小学,进行线下办理;线上已录取的学生,线下不予受理。
四、招生工作要求
(一)新密市市区16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新密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新密市市区5个教育集团学校,由主校统筹协调集团校内部招生工作,统一招生管理。集团学校之间,领导互派挂职,教师互派交流。同步教学进度和各项教研教学活动,做到教师统一管理,教学统一进度,教研统一开展,达到均衡区域内生源,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镇、街道初中、小学招生,按照相关要求,由中心学校负责,组织进行招生。特殊教育学校招生由学校根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意见,线下自主招生,相关招生要求及时向社会发布。
(二)学校不得随意招收寄宿生。寄宿制初中、小学可以招收寄宿学生,非寄宿制学校不得招收寄宿学生。局属新密市实验初中、西大街初中、新华路初中、新密市轩辕实验中学、新密新区实验中学招收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寄宿生;新密市青屏初级中学面向青屏街街道办事处行政辖区内招收符合条件的寄宿生。其他城区局属初中小学全部实行走读制,不得违规招收寄宿学生。
(三)加强学籍管理工作。招生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籍管理,充分认识学籍是招生入学结果的体现,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办基〔2022〕290号)要求,及时完成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工作。要严格落实“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和小学毕业生未被录取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残疾儿童学籍由就读(送教)学校负责办理。
(四)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国家、省、郑州市关于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家庭等多方联控联保责任制,不断完善“一县一案”“一校一案”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秋季开学劝返复学专项行动,通过“四查三比对”等方式,摸清工作底数,建立适龄儿童台账、疑似辍学学生台账、辍学学生台账,坚决防止因贫、因病或家庭变故孩子辍学。严厉打击以各种名义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严肃招生纪律
(一)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台账、逐一认真核查处置,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在全市范围内按照《新密市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巩固年行动实施方案》《深化新密市中小学违规招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招生专项整治活动,各镇、街道中心学校及局属各初中、小学,要建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初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管理与指导,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密切关注家长正当诉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线下办理服务水平,明确入学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和具体要求,实现一个清单告知、一套表格填写、一个场所提交,实现“线下只进一门”,及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学校要履行好五项职责:一是负责本校招生入学政策宣传、咨询、指导帮助家长正确使用招生平台;二是关注学生家长诉求,及时协调处理;三是审核本校报名学生的入学资格;四是发放学生“入学录取通知书”;五是聚焦报名、录取、分班等关键环节,重点排查政策执行偏差、信息公开不足、网络舆情隐患、突发安全事件等风险点,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强化招生入学风险应对,稳妥处置招生入学舆情及突发事件。为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各中心学校校长及局属初中、小学校长对于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依规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法违纪现象。招生工作进程中,教育主管部门、招生学校、生源学校强化履职尽责责任,对招生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严肃查处。对于工作不负责任,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指导或串通家长作弊、伪造证件等扰乱正常招生秩序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三)建立健全监督和违规违纪举报及申诉受理机制,及时处置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突发事件,消除影响正常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隐患苗头。对于招生问题频发、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严重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属地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依法依规依纪对责任管理部门和人员予以问责。
(四)各单位对招生纪律要时时讲、事事讲、处处讲,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既要督促立行立改,也要深挖制度漏洞,从源头防范问题发生。要畅通违纪举报投诉渠道,形成震慑效应,让想违规者不敢为、不能为。对履职不力、顶风违纪的人员实行“零容忍”,对经查实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对相关人员及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以铁的纪律、实的作风、硬的举措、严的氛围,确保2026年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完成,向全市人民交出一份阳光、公平、满意的招生答卷。
六、积极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宣传指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心学校和初中、小学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完善措施,做好新闻宣传引导。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支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新密市教育局印发的《2026年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报名入学家长必知》,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新密市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营造“阳光招生”良好氛围。持续宣传“双减”等促进教育公平的工作措施和成效,在全社会营造正确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观、学生成长观,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
(三)招生报名期间,各中心学校和初中、小学要设立招生咨询处,实行全天值班,负责向家长宣传相关招生政策、招生时间、招生条件、录取方式,积极做好咨询、沟通工作,帮助指导家长正确使用“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附件:1.2026年新密市市区16所公办初中小学招生条件
2.2026年新密市市区初中小学招生计划
3.2026年新密市城镇初中小学招生计划
4.2026年新密市初中小学招生日程安排表
5.2026年新密市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
6.2026年新密市城区小学招生范围示意图
7.2026年新密市城区初中招生范围示意图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