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中心学校,局属各有关学校,机关各科室:
现将《新密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2025年6月17日
新密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以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基〔2025〕10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郑教基函〔2025〕147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落实招生入学政策
2025年新密市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初中招收具有小学2019级学籍的6年级毕业生。
(一)坚持属地管理工作机制。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各中心校、各学校要落实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不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
(二)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规定。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应严格执行免试入学规定,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筛选、个人展示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类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不得自行开展特定类型招生。新生入学后实行均衡编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
(三)科学合理划定片区范围。要健全常住学龄人口变化监测预警制度,开展各学段入学人数和现有学位摸底,提前做好预判应对。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综合考虑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和分布情况、学校布局、学位数量、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每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范围。要确保学校服务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要全部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新密市城区学校招生区域由教育局按照主干道路“划定”,原则上招收学生户籍在城区或家庭安置在城区,具有法定房产证件的学生,兼顾考虑长期居住人员子女,以及进城务工、外来务工、优抚对象人员的子女。
新密市乡(镇)学校招生区域由中心校“划定”,以行政村(或居委会)为基本单位,以学生户籍和家庭真实住址“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上招收户籍在本乡(镇)或在本乡(镇)长期居住家庭的学生,以及在本乡镇长期稳定务工人员子女。
(四)坚持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生活。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未成年人必须随父母共同生活。学生入学时,须坚持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为准的原则,落实“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
(五)严格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各中心校、学校,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不得跨学校区域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在有关部门监督下,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2024年出现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等问题的民办学校,要依规核减招生计划,对情节严重的,要暂停招生资格。对有停办风险的,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提前预警并做好学生安置预案,确保社会稳定。
新密市民办学校原则上招收户籍在新密市域内的适龄儿童。招生纳入新密市教育局统一管理,统一组织,统一使用“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报名、录取、注册学籍。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组织招生。九年一贯制性质的民办初中不面向社会招生,实行本校小学部学生“直升”办法。非九年一贯制的民办初中以及民办小学招生实行“报名制”,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
(六)严格落实招生计划。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严格控制大班额,禁止超大班额。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55人。根据国家、省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各学校要根据审批的招生计划,及时做好小学新生学籍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工作。
(七)严格管控特定类型招生。各类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验项目以及外语、体育、艺术等特定类型招生全面实行省级审核制度,开展招生项目评估,建立招生项目台账,从严控制学校数量、招生规模、招生范围。经审核同意的特定类型招生项目要提前向社会公示报名条件、招生流程、考察方式、培养方案等,录取工作完成后要按照有关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公示录取结果。全面清理未经省级审核同意的特定类型招生项目,各学校不得自行开展特定类型招生。实施特定类型招生的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招生。
(八)规范入学报名信息采集。各学校要统一使用“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或“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开展学生信息采集、招生报名等工作,深入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规范招生程序,实现信息采集、材料审核和报名录取一网通办;实现新密市内户籍、房产、居住证、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利用信息化手段自动比对审核入学证明材料,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二、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一)随迁子女入学。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按照常住人口规模配置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资源,适应学龄人口变化新形势,加强学位动态调整和余额调配。要适当增加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加大公办学位供给力度,推进优质公办学校挖潜扩容,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外来务工、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定证件,遵循“就近入学,统筹安排”的要求,严格落实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外来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原则上安排到“居住证”地址片区公办学校就读;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原则上安排到工作地片区公办学校就读。若片区内公办学校没有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公办学校就读,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外来务工随迁人员在本市务工不足半年,居住证或职工养老保险暂时未办理完备的,其子女按照“容缺办理”机制入学。
(二)留守儿童入学。健全本地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三)残疾儿童入学。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对适龄残疾儿童由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落实“一人一案”,实施分类安置,由就读(送教)学校为学生建立学籍,确保不失学,不辍学,应读尽读。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四)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推行使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立足实际、依法依规落实好教育优待政策。在坚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的前提下,本着自愿、公平、就近就便原则,结合学位等实际情况,统筹落实好多孩子女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政策。
三、招生流程
(一)信息采集。信息采集是学生入学报名和办理学籍的主要依据,没有采集信息的,无法进行招生报名和录取。学生信息采集渠道有两种:
1.“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家长通过微信查找关注“新密市校园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进入“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根据要求的信息采集事项,在网上登记学生入学信息。学生信息采集登记完成后,由生源学校(幼儿园和小学)和复审学校(幼儿园和小学)对照家长提供的已经填报信息的证件网上进行审核、提交。网上提交后的学生信息不可再更改。
2.河南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家长可以通过“电脑端”和“手机端”填报信息。(1)电脑端:打开河南政务网,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的教育入学(小学)或教育入学(初中),点击“在线办理”,按照提示填报个人信息。(2)手机端:打开“豫事办”APP或支付宝,搜索“河南省豫事办”,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进入“教育入学(小学或初中),按照提示的区域和类型办理。
(二)信息审核。将“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中采集到的学生入学信息,通过大数据中心进行审核。信息不一致的,审核不通过,无法进行招生报名。
(三)招生录取
1.网上报名
学生信息网上采集审核完成后,根据规定的招生报名时间,学生家长通过微信公众号登录“新密市校园服务平台”,进入“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后,按照符合条件的类别,选择其中一类(只能选择一个类别)进行网上报名。
市区15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选择“户口、房产、进城务工、外来务工、长期居住、优抚对象”6类中符合条件的其中一类报名。1-2类学生可以直接选择与户口地址或房产地址对应的“划片学校”报名。按3-6类其中一类报名的,入读学校只能选择“城区初中”或“城区小学”报名。
乡(镇)及部分办事处其他学校报名:选“乡镇户口、乡镇房产、乡镇务工、外来务工、长期居住、优抚对象”6类中符合条件的其中一类报名。1-2类学生可以直接选择与户口地址或房产地址对应的“划片学校”报名。按3-6类其中一类报名的,入读学校只能选择“乡镇初中”或“乡镇小学”报名。
2.网上审核
学生报名完成后,1-2类报名的学生,直接由招生学校审核;3-6类报名的学生,按照招生责任主体,分别由乡(镇)及办事处中心校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和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结合学生家长工作单位或长期居住地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网上进行合理调配,分配后由招生学校进行网上录取审核。
3.网上录取
招生学校对于网上直接报名和分配到该学校的学生进行网上审核、提交后,分别由教育局和各中心校在“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录取。录取后,向家长发送“录取短信”,家长凭“录取短信”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四、招生工作要求
(一)新密市市区15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新密市市区5个教育集团学校,由主校统筹协调集团校内部招生工作,统一招生管理。集团学校之间,领导互派挂职,教师互派交流。同步教学进度和各项教研教学活动,做到教师统一管理,教学统一进度,教研统一开展,达到均衡区域内生源,解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乡(镇)、办事处初中、小学招生,按照相关要求,由中心校负责,通过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组织进行招生。特殊教育学校招生不使用“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由学校根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意见,自行招生,相关招生要求及时向社会发布。
(二)学校不得随意招收寄宿生。乡(镇)、办事处寄宿制初中小学、民办初中小学可以招收寄宿学生。局属新密市实验初中、西大街初中面对城区招收寄宿生。其他城区局属初中小学全部实行走读制,不得违规招收寄宿学生。新密市轩辕小学、新密市轩辕实验中学、新密市新岗路小学均属于局属公办小学和初中。新密市新岗路小学招收原矿区西街派出所户口或学生父母在矿区办事处长期居住或打工的满6周岁适龄儿童。新密市轩辕小学、新密市轩辕实验中学招生对象为银基旅游度假区业主、正式员工子女及符合新密市市区入学条件的学生。
(三)加强学籍管理工作。招生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籍管理,充分认识学籍是招生入学结果的体现,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办基〔2022〕290号)要求,及时完成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工作。要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和小学毕业生未被录取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各招生学校要建立学生招生档案,纳入学生成长档案规范管理。
(四)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家庭等多方联控联保责任制,不断完善“一县一案”“一校一案”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秋季开学劝返复学专项行动,通过“四查三比对”等方式,摸清工作底数,建立适龄儿童台账、疑似辍学学生台账、辍学学生台账,坚决防止因贫、因病或家庭变故孩子辍学。严厉打击以各种名义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严肃招生纪律
(一)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
(二)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及局属各学校,要建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初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管理与指导,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及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平稳顺利。各学校要履行好四项职责:一是负责本校招生入学政策宣传、咨询、指导帮助家长正确使用招生平台;二是关注学生家长诉求,及时协调处理;三是审核本校报名学生的入学资格;四是发放学生“入学录取通知书”。为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各中心校校长及局属初中、小学校长对于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依规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法违纪现象。招生工作进程中,教育主管部门、招生学校、生源学校强化履职尽责责任,对招生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严肃查处。对于工作不负责任,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指导或串通家长作弊、伪造证件等扰乱正常招生秩序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三)建立健全监督和违规违纪举报及申诉受理机制,及时处置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突发事件,消除影响正常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隐患苗头。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严重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属地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依法依规依纪对责任管理部门和人员予以问责。
(四)各单位对招生纪律要时时讲、事事讲、处处讲,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既要督促立行立改,也要深挖制度漏洞,从源头防范问题发生。要畅通违纪举报投诉渠道,形成震慑效应,让想违规者不敢为、不能为。对履职不力、顶风违纪的人员实行“零容忍”,对经查实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对相关人员及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以铁的纪律、实的作风、硬的举措、严的氛围,确保2025年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完成,向全市人民交出一份阳光、公平、满意的招生答卷。
六、积极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宣传指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心校和学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完善措施,做好新闻宣传引导。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支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新密市教育局印发的《2025年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报名入学家长必知》,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新密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营造“阳光招生”良好氛围。持续宣传“双减”等促进教育公平的工作措施和成效,在全社会营造正确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观、学生成长观,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
(三)招生报名期间,各中心校和学校要设立招生咨询处,实行全天值班,负责向家长宣传相关招生政策、招生时间、招生条件、录取方式,积极做好咨询、沟通工作,帮助指导家长正确使用“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附件:1.2025年新密市市区15所公办初中小学招生条件
2.2025年新密市市区初中小学招生计划
3.2025年新密市乡(镇)初中小学招生计划
4.2025年新密市初中小学招生日程安排表
5.2025年新密市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
6.2025年新密市城区小学招生范围示意图
7.2025年新密市城区初中招生范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