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学生转学:
1.接收学校在河南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上提出转入学生的转学申请。
2.转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在河南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上审核是否同意转入的意见,
3.转出学校在河南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上审核是否同意转出的意见,。
4.转出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在河南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上审核是否同意转出的意见。
中小学学生休学:
一、提供休学材料:1.学生或家长写“休学申请”,表述休学的理由;2.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住院或出院等证明;3.提供治疗期间的缴费单;4.所在学校出具休学证明,一式两份,
二、校长签署意见并加章。
三、中心校在休学证明上签署意见并加章(市直中小学无此项)。
四、教育局在休学证明上签署意见并加章。
五、学校在河南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上操作休学,并上传休学材料。
中小学学生复学:
学生因病已经治愈要求返校,学校安置在相应的年级,学籍管理员在河南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上操作复学。
普通高中学生休学:
一、提供休学材料:1.学生或家长写“休学申请”,表述休学的理由;2.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住院或出院等证明;3.提供治疗期间的缴费单;4.所在学校出具休学证明,一式两份。
二、校长签署意见并加章。
三、教育局在休学证明上签署意见并加章。
四、学校在河南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上操作休学,并传相关作证材料。
普通高中学生复学:
提供复学申请和治愈证明,学籍管理员在河南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上操作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