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0年6月,郑州市人社局对全市郑州初级职称评价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并印发了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市初级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人社办【2020】237号,见附件),对全郑州市初级职称的申报方式、评价标准、申报流程和资格取得的方式均作了详细说明。我市各企事业单位初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参照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市初级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文件不再转发)。为认真做好新密市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结合新密实际,我市初级职称申报时间明确为6月和12月的1日至25日,各单位务必于每年6月和12月1日至25日内完成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申报推荐和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二、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6月和12月底分别印发职称文件和办理证书,各单位统一领取文件和证书,缴纳证书工本费8元/人。
三、各单位初级职称申报人员的工作经历、学历学位、员级职称证书等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审查由各单位负主要责任。纸质材料应优先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上传。学历证书应同时上传电子学籍网上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书。
四、严格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3〕18号)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五、取得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单位应及时聘任;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空缺限额内聘任,及时办理岗位认定和工资兑现手续,工资执行时间作为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原职称任职年限的起始时间。
咨询电话:0371-69822349 联系人:宫亚楠
附件: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市初级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人社办【2020】237号)
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