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教师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促进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客观、公正、公平地评价推荐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充分调动我校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全面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办2022年67号文)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各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与要求
以“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为总原则,严格按照初、中、高级教师申报条件、教师水平评价标准及有关问题的解读、说明等进行申报、审验。坚持“公开、公正、公”的评审原则,认真落实“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推荐制度,负责任地向上级推荐参加职称申报的教师。
二、推荐办法
规范学校评先表优管理机制,努力营造科学、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最大限度地挖掘全体教师的内在潜力,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各学校成立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位职称申报教师进行综合评审并量化积分,按积分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推荐人员并上报。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全体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情况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等方面表现。基本证件齐全,平时考核指标(合格以上),个人工作能力。指标主要包括、师德、教学成绩 、工作量、专业能力和业绩、任职年限、工龄、工作岗位等。
教师师德一票否决制,教师不得因工作失职出现安全等不良问题。教师要遵守社会公德,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活动。
(一)教学成绩(40分)
教学成绩的评审以镇中心校组织的全镇考试成绩为依据,申报高级按3年中心校统考考绩,中级按2年中心校统考考绩。
1.统考学科
每次统考全镇第一名的综合完成值积40分,其它人员所得的综合完成值和第一名的比例乘40,按比例折分。取各次考绩积分的平均分。
2.未统考学科
按参加镇、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活动成绩积分;若没有参加上级组织的活动,其积分按同级职称申报人员最后一名积分的百分之八十计算。
3、学校处室管理人员考绩,与学校教学成绩在全镇的名次,按和镇内同等学校全学科综合完成值总分比较按比例积分。最终取个人几次的平均分。
(二)工作量(20分)
申报高级按3年,中级按2年统计当年参评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积分总和第一名为20分,其他人得分除以第一名得分乘以20,即为个人积分。
(三)专业能力水平和业绩(20分)
1、优质课,以教研室(教师发展中心)信息技术融合课为依据,以及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达标课活动和优质课大赛。
2、表彰、以政府表彰,教育行政部门与人社局联合表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名师、文明教师、教学标兵,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秀教育工作者等;从事共青团(或少先队)工作人员获得的先进团委(团支部)、少先队、优秀团(队)辅导员、模范团(队)干;一线教师获得的优秀共产党员。
3、课题(综合实践活动)
积分规则:个人任现职年限内获得证书,业绩库内证书,新密市级证书新密市一等奖得5分二等奖3分。郑州市级一等奖7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河南省级一等奖得10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5分.国家级一等奖得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7分。
教育局有文件,中心校通知备案的荣誉证书,新密市级荣誉证书新密市一等奖得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郑州市级一等奖2.5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河南省级一等奖得3.5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国家级一等奖得4.5分二等奖3.5分,三等奖3分。
以上个人证书积分最高分按20分,其它和最高分比较,按比例折分。
(四)任职年限,任现职以来每一年积1分。第一名记10分,其它按比例折合。
(五)教龄,参加工作以来每一年积1分。第一名记10分,其它按比例折合。
(六)加分
1、任现职以来班主任和学校处室管理工作,每一年计1分,第一名记4分,其它按比例折合。
2、任现职以来担任专业岗位和功能室管理工作,每年计0.5分,第一名记3分,其它按比例折合。
3、任现职以来担任毕业年级和初始年级每一年计0.5分,第一名记3分,其它按比例折合。
特殊情况说明:
调入人员,服务够一年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
2、调入人员如有真实工作经历但无法提供有效证明,积分按当年申报人员最后一名百分之八十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