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密市教育局 县级
2025-10-21 2025-10-21
关于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人社办〔2025〕75号)《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度郑州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职称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在我市教育系统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二)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当年年底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纳入职称评审范围。

二、申报评审政策

(一)关于申报评审条件

中小学教师系列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5〕65号)配合现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办〔2022〕67号)执行。

(二)关于青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问题

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举措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100号)规定,符合条件的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占单位结构比例单独申报高级职称考核认定,通过后纳入特设岗位管理。2025年度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关于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贯通问题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1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与职称衔接对应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88号)规定,在岗的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工作性质,可自愿申报相应系列(专业)和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在岗的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资格,本人从事的专业须与申报的专业技术职称专业及职业(工种)专业相同或相近。技能人员申报职称依托职称申报系统无障碍申报,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不将论文、学历、奖项等作为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技能人员申报考评结合职称的,可免于业务考试。

(四)关于职称转评问题

按照人社部职称系列设置,职称分为27个系列(具体可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查看河南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凡跨系列申报须先进行同级转评,除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技工院校教师可以相互直接申报外,其他均不能跨系列直接申报晋升。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岗位一致的同级职称。同一年度只能评审一次职称。转岗前后同级职称的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业绩成果予以认可,但业绩成果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且应取得转岗后新的业绩成果。

初级职称申报晋升中级职称,除涉及公共安全、生命健康的系列外,其他系列同系列不同专业之间均不再转评,可按长期从事专业进行申报,提交的申报材料应与申报专业一致。从中级到副高、从副高到正高仍按有关规定进行转评。

三、申报审核流程

 2025年我市所有级别的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应当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

(一)关于网上申报问题

1. 单位账号创建与审核。单位账号实行“谁创建谁管理”原则。事业单位向主管部门申请创建单位账号。

用人单位账号创建后,需登录账号按要求完善有关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编号、单位负责人等有关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负责创建账号的管理部门审核相关资料,相关信息符合创建条件的,审核通过;如不符合,一次性告知不通过原因。

2. 个人账号创建。用人单位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登录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账号。

3. 申报人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一经提交无法更改。各级审核部门不能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能再次退回修改。待各级审核结束后,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并按要求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材料严禁涉密,要进行脱密处理再上传,确保职称评审中不发生泄密事件。

(二)关于网上审核问题

所有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各级审核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

1. 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一致性负主要审查责任。网上申报材料应与纸质申报材料相符,应先审核纸质材料,符合要求方可上传有关信息,确保上传的图片信息清晰可见,因上传图片信息不清楚造成评审未通过的,由单位负责。

2. 各级审核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任务,超出规定时间未提交审核结果的,将影响申报人参加评审。申报人员在网上审核期间应密切关注个人账号,避免材料退回不知情而错过申报时间。请各区县(市)和市直有关单位统筹安排,确保在审核截止时间前完成审核工作。各级审核部门不能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能再次退回修改。

3. 评委会承办机构要认真组织材料接收与审核工作,特别要对业绩材料真伪和有效性核查,确保各项材料符合评审要求。不得自行界定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评审条件而拒收申报材料、不得收取未经人社职改部门审核同意的个人申报材料。

4. 审核过程中,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实行“一次告知”,避免多次审核。

5. 任职年限指从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职称后聘用到相应岗位并执行相应岗位工资待遇起开始计算。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比如,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今年申报高级职称且聘任年限要求满5年的,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现职称并聘任。聘任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以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时间为准。杂志的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录用证明等不作为评审依据。

(三)注意事项

在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职称申报审核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 职称申报人员按照附件各评委会评审专业、人员范围选择相应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填写错误将无法参加相应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职称评审。

2. “基本信息”中“现任职称”一栏的“聘书扫描件”须体现出单位盖章和符合规定的聘任年限等内容。“现从事专业”应与“申报专业”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提交申报。

3. 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前有转评经历的,须在“基本信息”中“其他职称”一栏中如实填写转评前的系列、专业、级别、职称、聘任时间,并上传职称证书扫描件、聘书扫描件和任现职以来的《岗位变动审批表》(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未如实填写并上传的,评委会不认可其转评经历。

4. “学习经历”一栏须从第一学历填写至最高学历,并上传学历证书;硕士研究生如未上传硕士学位证书则不能按照“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条件申报职称。

5. “工作经历”一栏须如实、连续填写自参加工作以来个人工作经历,包括借调、离职进修、支教等。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应上传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6. 进入“申报职称”后,中小学教师系列“业绩”须在“内容”一栏中注明相应文件的文号(未注明文号的业绩不予认可)。

7. 单位经办人审核时,须在“单位上传附件(年度考核表、申报职称“五公开”推荐报告、证明文件等)”一栏上传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4年的,为近4年)年度考核登记表。非公有制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上传单位提供的书面证明。

8. 工作有调动的专业技术人员,请及时在系统内完成人员移交后,再进行职称申报,以免对原单位评审计划造成影响。审批阶段无法进行移交,会导致实际工作单位与申报单位不符。

9. 申报人应确保上传文档内容清晰、图片印章能正常清晰浏览、上传内容需放正;证件类需上传原件彩色图片或扫描件,复印件无效。因上传材料不清晰、文件破损无法正常打开等原因造成评委会评审时无法判定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10. 所有上传材料应使用扫描软件做成PDF文件上传。文件名称应与上传材料一致。如上传年度考核表,文件名应为2021—2024年度考核表.pdf。

11. 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在材料上传完成后,不再接受补充,组织评审时以系统上传的申报材料为准。

四、关于申报审核问题

(一)关于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问题

自由职业者可以通过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或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申报职称,确保自由职业者的职称申报权益。

(二)关于职称申报的学历问题

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系列职称。

(三)关于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问题

特殊评审类型人员须填写《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评审备案表》,经市人社局职改办审核报省厅职改办备案后进行申报。年限破格申报人员,在“评审类型”选择“评审(年限破格)”;学历破格申报人员,在“评审类型”选择“评审(学历破格)”;企业无职称人员申报中级职称,非公企业无职称人员、公务员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军转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B/C类人才、企业家直通车等非逐级申报高级职称,在“评审类型”选择“一步到位(破格)”;转评职称同时伴有学历破格情况的,在“评审类型”选择“转评(学历破格)”。参加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青年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的,在“评审类型”选择“考核认定”。

(四)关于“绿色通道”事项

符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20〕20号)规定的获得中央宣传部“时代楷模”等称号、中原名师、省特级教师、省级(含)以上优秀教师、河南省教育系统师德标兵、河南最美教师、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的中小学教师通过“绿色通道”不占结构比例申报高级教师。

纸质审核完成后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上传审核备案扫描件《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评审备案表》,完成网上申报。

五、申报评审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中小学正高级网上申报时间为10月29日—11月5日,11月4日之前至少完成一次提交动作。选择: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中小学高级网上申报时间为10月27日—31日,10月30日之前至少完成一次提交动作。选择:郑州市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或郑州市农村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城市学校不可选择农村评委会,农村学校申报人员根据个人业绩情况选择城市或农村。

(三)中小学中级网上申报时间为10月23日——31日,10月30日之前至少完成一次提交动作。选择:郑州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新密市评审委员会

(四)中专高级网上申报时间为10月22日—26日,10月25日之前至少完成一次提交动作。选择: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新密市人社局地址及联系电话:新密市行政路66号人社局三楼北厅专技科  联系电话:69822349

新密市教育局地址及联系电话:新密市北密新路9号教育局南楼1楼人事科  联系电话:56519511

六、评审工作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加强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河南省职称评审工作风险防控及处置指引》(豫人社办〔2025〕61号),建立健全职称评审工作风险防控机制,充分发挥各级职责作用,规范开展职称评审工作,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二)简化手续,完善诚信体系

坚持无纸化评审,简化申报手续,减少申报材料。全面推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三)优化服务质效。各单位负责人在申报评审期间要保持服务电话畅通,认真受理、耐心解答专业技术人员的咨询,主动为职称申报人员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要提高政治站位,提高风险预判能力,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对信访、投诉问题要调查核实,并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四)营造良好环境。各级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力度开展职称领域中介机构整治。在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职称评审委员会及承办单位不指定、委托任何营利性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等开展职称评审服务相关工作。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人社部门和评委会承办部门官网、官媒了解职称申报评审政策文件及通知信息,切勿轻信各类网站、广告等“代办”“包过”等虚假宣传。

(五)认真把握政策。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教育局人事科联系。

    附件:1.  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2. 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有关要求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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