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名单
主 任: 张海军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 张志刚 市政府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
刘振敏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 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工信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农委、市卫健委、市审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伏羲山管委分管副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教育局,刘振敏任办公室主任。
二、新密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员单位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权限
市纪委监委:指导和督促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会同教育督导机构对履行教育职责不力的单位实施约谈问责。
市委组织部:指导和督促教育系统党建工作;会同教育督导机构研究制定教育督导结果运用政策。
市委宣传部:指导和督促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和思政工作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相关工作;统筹做好涉及教育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市委编办: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加大动态调整力度,盘活存量,优化结构,保障教师编制需求。
市委巡察办:将党委教育工作纳入巡察内容。
市发展改革委:按照教育优先发展的要求,把教育改革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编制相关规划时统筹考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在安排重大项目和资金投入时优先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
市教育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育经费统筹管理;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市科工信局:协助有关部门指导中小学科技教育和科技辅导员队伍培养工作,并纳入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推动社会科普资源的共建共享,支持、指导科技公共资源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使用。支持、指导教育系统信息化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支持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化建设。
市民族宗教局: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活动;协调解决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难问题。
市公安局:加强学校周边治安巡逻守护,严打涉校违法犯罪;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
市财政局:筹措财政教育经费,确保实现“两个只增不减”;建立完善各级各类生均拨款制度,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
市人社局:加强教职工工资、福利管理;综合管理职称工作,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做好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市资源规划局: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实施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布局规划;审批和优先保障教育事业发展建设用地,优先安排并解决各级各类学校建设用地。
市住建局:会同教育行政部门修订完善学校建设标准,加强学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市城管局:指导全区开展学校周边市容市貌整治行动,对学校周边环境状况进行督查。做好辖区内学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市农委: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
市卫生健康委:配合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做好健康教育和卫生工作,开展师生急救能力、疫情防控常识、公共卫生知识和健康素养教育,做好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
市审计局:对重大教育项目经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依法处理教育经费管理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市应急局: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市文广旅体局:负责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维护好中小学校周边文化环境。统筹规划青少年文化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文化体育工作。支持、指导图书馆、文化设施、体育活动场所等公共资源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使用。
市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对取得办学许可证的营利性民办学校依法办理法人登记手续,并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市民政局:做好教育机构法人资格登记工作,贯彻落实残疾儿童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团市委:指导学校团队组织建设,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