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配餐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新密市各中小学午餐供餐食品安全工作,现就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第8.3.3.3款之规定,食品烧熟后2小时,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60度以上(热藏)的,其食用时限为烧熟后4小时。
二、根据上述规定,学校监督供餐企业要尽量压缩盒饭从供应企业到学校的运送时间,运送途中要采取热链运输方式,食品中心温度保持60度以上并做好车厢消毒工作;做好抵达学校后,要迅速发放、迅速用餐,并如实记录抵达时间、发放时间,从发放至用餐结束不得超过2小时。
三、各中小学要提前上报用餐计划,计划要包括用餐量、领取时间及负责人,餐食领取后负责人要监督用餐人员按照时间要求用餐,并对食品安全负责。
四、各学校要监督供餐公司不得私自改变菜谱,严格按照菜谱制作午餐,保证煮透煮熟,不得让学生食用生冷水果及半成品食材。
五、各学校要严格做好校长、教师、家长陪餐制度,午餐到达学校后,必须先由校长、领导班子、教师(疫情期间家长陪餐制度暂停)进行试餐,对饭菜安全及质量做出评价,确保安全后方可通知学生进行用餐。
六、学校定期组织午餐供餐委员会成员对供餐企业进行检查。
七、学校每天对送餐时间、餐厢封存、餐温检测、配餐验收、清理装车时间等建立登记留存。(专人负责)
八、各中小学、各集中用餐配送单位要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如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按照应急预案科学处置。
新密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