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
现将《学校领导陪餐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本学校领导陪餐制度并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5月31日
学校领导陪餐制度
一、校(园)长每周应至少陪餐一次。
二、每日陪餐领导即当日值班领导,陪餐领导必须在学生用餐前30分钟对每餐所提供的每一种饭菜进行试吃,并做好陪餐情况记录。
三、值班领导进食堂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要求戴口罩、戴头帽、穿脚套。不得用手直接接触正在操作或已经烹饪完毕的食物。
四、陪餐领导应检查下列内容:
1.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2.食品原材料质量,索证索票,是否有违禁食品;
3.食品加工操作流程,食品安全情况;
4.是否按带量食谱制餐;
5.饭菜质量、口味;
6.其他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问题。
五、陪餐领导要跟进当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当日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告知食品安全主管领导跟进落实。
六、陪餐领导若因当日身体不适或其他原因不能陪餐,应及时向校(园)长请示,调整其他领导陪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