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强“校园餐”食品安全管理,充分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依据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鼓励“校园餐”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内部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机制的通知》郑州市教育局学校食品安全领域师生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纵深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提示》郑教食安办〔2024〕187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就“校园餐”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内部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各学校及“校园餐”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建立内部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机制对于保障校园食品安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组织实施。
二、建立机制,明确标准
“校园餐”生产经营单位尽快建立内部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在食堂门口或食堂内明显位置上墙公开,明确举报受理范围、奖励标准、奖励程序等内容。对于内部人员主动发现并积极反映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如食品原料过期、加工过程违规、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等问题,经核实后,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小隐患小奖、大隐患大奖”的原则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奖励金额可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因素合理确定。
三、畅通渠道,鼓励举报
各单位要设立专门的内部举报渠道,如举报电话、邮箱、信箱等,并向全体教职工公开。确保举报渠道畅通无阻,方便内部人员及时举报食品安全问题。同时,要建立健全举报信息登记、核实、处理和反馈制度,对举报内容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举报人,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学校要积极配合“校园餐”生产经营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内部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机制的宣传,提高全体员工对该机制的知晓度和参与度,鼓励教职工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
五、强化监督,确保实效
市教育局“校园餐”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专班将加强对“校园餐”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和实施内部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机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其限期整改,同时,鼓励学校师生、家长及社会公众对“校园餐”食品安全进行监督,如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或未按规定建立和实施举报奖励机制的,可通过“校园餐”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专班投诉举报电话0371-69822312举报邮箱xmshjmstg@163.com等途径进行举报。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