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密市平陌镇人民政府 乡级
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流程
经救助申请家庭授权分别由民政、公安、财政、人社、住房保障、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金融、保险等部门配合对救助申请家庭的户籍、婚姻状况、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核查,并结合如何调查、公示等情况综合判断申请救助家庭是否符合救助条件。
凡是郑州市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家庭,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
(一)人均耕地0.3亩(不含)以下的低保家庭,其低保标准按照新标准的100%核定为每人每月730元;人均耕地0.3亩(含)以上的低保家庭,其低保标准按照新标准的70%核定为每人每月511元。 (二)按新标准70%核定低保标准的低保家庭,其耕地收益不计入家庭收入,根据困难程度按照农村低保政策分为A、B、C三类,分别按核定低保标准的100%、80%、60%发放低保金。其中A类:重点保障户,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生活常年陷入困难的特别困难家庭;B类:基本保障户,为因年老、残疾、患重特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病等原因,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比较困难家庭;C类:一般保障户,为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一般困难家庭。 (三)单独申请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二代)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以及单独申请的患有重特大疾病的低保对象,家庭人均耕地0.3亩(不含)以下的,按照每人每月730元发放低保金,家庭人均耕地0.3亩(含)以上的,按照每人每月511元发放低保金。 (四)低保标准如有提高,按新标准执行。
工作时间: 8:30-12:00 14:00-17:30 25个工作日办理
平陌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
0371-56915592

1、申请人书面申请书;

2、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收养证或其他证明其家庭成员身份关系的证明原件;

3、残疾证、劳动能力证明、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优抚对象证、下岗证、离(退)休证、就业登记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

4、有劳动能力家庭成员的收入状况(包括在职、退休(退职)工资单或工资领取凭证),下岗基本生活费及失业保险领取证明。

1. 受理: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他代理人向乡镇(街道办事处)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核: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村(居)委会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经济状况核对-乡级审核、公示;再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核材料、入户调查、审批公示;

3. 办结: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发给低保金领取证-发放低保金。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