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书面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包含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残疾证、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收养证;
(3)拆迁协议及有关协议、裁决、判决;
(4)依法应当提供的相关家庭财产的证明材料。
居民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提出申请 →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发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组织入户调查→组织民主评议→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分管民政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公示→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主要领导签批。
1)个人书面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包含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残疾证、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收养证;
(3)拆迁协议及有关协议、裁决、判决;
(4)依法应当提供的相关家庭财产的证明材料。
居民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提出申请 →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发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组织入户调查→组织民主评议→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分管民政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公示→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主要领导签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