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密市岳村镇人民政府 乡级
临时救助办事指南
行政确认
1.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在扣除基本医疗(含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下同)报销部分和医疗救助等其它社会帮困救助资金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额仍然较大,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 2.因家庭成员遭遇交通事故、火灾、溺水等人身意外伤害,在获得各种赔偿、保险、救助等资金后个人负担仍较重,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 3.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根据救助对象的困难类型和程度,原则上可给予每人不超过当月城市低保标准的一次性基本生活教助。原则上,同一事由一年内只能申请一次临时救助,同一家庭或个人全年享受临时救助不应超过两次。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要在综合运用各项救助帮扶政策的基础上,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救助额度,同时充分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进-步加大救助力度。对遭遇同一困难情形的救助对象,要突出救助重点,综合考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人数、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刚性支出额度、解困期限及抗击风险能力等因素,分类分档合理确定临时救助标准,并适时调整,必要时可适当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救助额度,防止其因病、因灾、因急难事件等返贫。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岳村镇政府
0371-63138889

1.当事人的书面申请书;

2.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办事处在受理审核后留存复印件),人户分离的还需提供就业证明和居住证明;

3.因病申请救助的需提供:诊断证明书,医疗住院票据原件或医保部门出具的医疗费用报销凭证,化疗、透析等治疗的票据原件;因灾申请救助的需提供:家庭财产损失清单和相关证据,若家庭财产入保的,需提供保险部门的财产损失评估报告书。

窗口办理流程:

1.受理:以家庭为单位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受理。10个工作日内入户调查、审核公示;

2.审核: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审核材料,10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书面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由县委托金融机构代发;

3.办结:审核通过的由政府发放资金。对于特殊情况或救助金额较小的,可直接发放现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情况紧急的,县级民政部门可直接受理申请,简化审批手续。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