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密市大隗镇人民政府 乡级
高龄津贴
高龄津贴
郑州市民政局、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公安局关于印(郑州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民文〔2016〕28号)
郑州市户籍,年龄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属高龄津贴发放对象。
(一)年满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二)年满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 (三)年满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 从2015年1月1日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生活补助、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敬老补助费等统一为高龄津贴。 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等困难对象时,高龄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高龄津贴不计入个人收入。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高龄津贴,由人社部门负责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一发放,不再另行申报;其他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由民政部门负责发放,按程序申请。
大隗镇镇便民服务中心
即办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夏季)14:30-18:00。
大隗镇镇便民服务中心
56916183

1、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近、本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1份;

2本人银行卡;

3、《郑州市高龄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样式见图片,申请表电子版见附件。


1.社区(村委会)在接到个人申请后,要认真调查核实,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及时将申请材料报乡(镇、办)。对调查核实不予配合的,不享受高龄津贴。

2.乡(镇、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每月20日前将本辖区内享受高龄津贴老人的新增、变更(升级)、注销(亡故、迁出)等情况上报县(市、区)民政部门。

3.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核,报送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资金予以发放。同时,报市民政、财政部门,作为匹配资金的依据。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