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近、本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1份;
2、本人银行卡;
3、《郑州市高龄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样式见图片,申请表电子版见附件。
1.社区(村委会)在接到个人申请后,要认真调查核实,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及时将申请材料报乡(镇、办)。对调查核实不予配合的,不享受高龄津贴。
2.乡(镇、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每月20日前将本辖区内享受高龄津贴老人的新增、变更(升级)、注销(亡故、迁出)等情况上报县(市、区)民政部门。
3.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核,报送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资金予以发放。同时,报市民政、财政部门,作为匹配资金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