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密市城关镇人民政府 乡级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
建设补贴、运营补贴
郑州市民政局 郑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郑州市城乡养老照料设施 建设资助和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郑州市民政局 郑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郑州市资助民办养老机构 实施办法》的通知
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或其它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依法进行法人登记并备案的养老机构
1.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贴 县(市、区)人民政府及街道(乡镇)采取自建方式设立的养老服务中心,市财政按每张床位6万元给予补贴;通过购买、置换等形式,利用其他现有设施改造为养老服务中心的,市财政按每张床位3万元给予补贴。社会力量采取自建方式或通过购买形式新建运营的养老服务中心,市财政每张床位补贴9000元,十年内不得转向经营。由社会力量改建装修运营的公办民营类养老服务中心,或社会力量通过租赁形式运营的养老服务中心,每张床位补贴6000元。 2.日间照料中心(托老站)、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补贴。根据面积及规模大小给予建设补贴,面积200 ㎡及以上补贴10万元,面积每增加100㎡增加补贴 5 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配置设备项目补贴。配置一般大额设备(无障碍电梯、空气能热水器等)可申请配置设备补贴,规划配置电梯的单项补贴上限不超过20万元,其他单项补贴上限不超过10万元。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贴项目(含新建或改扩建)可叠加享受配置设备补贴。 4.农村日间照料中心(托老站)、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补贴减半执行。 第十九条 运营补贴。日间照料中心(托老站)或居家养老服务站根据面积及规模大小给予运营补贴。面积200㎡及以上300㎡以下的每年补贴1万元,面积每增加100㎡增加补贴5000 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养老机构建设补贴标准 (一)建设补贴是按照养老机构新增床位数给予的补贴。养老机构新增床位可分为自建和改建。自建是指通过新建房屋增加 的床位;改建是指对原有房屋改造新增的床位。 (二)养老机构自建房屋新增床位数,按每张床位 9000 元标准补贴(按照核定的床位数,每张床位每年补贴 3000 元,三年内完成建设补贴的支付);改建房屋新增床位按每张床位 6000 元标准补贴(按照核定的新增床位数,每张床位每年补贴 1200 元,五年内完成建设补贴的支付)。 (三)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标准 按照养老机构收住年满 6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数,给予床位运营补贴。收住自理老年人的每人每月补助 200 元;收住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每人每月补助 300 元。 (四)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 经培训合格且连续服务老年人满一年以上的养老护理员给予岗位补贴。满 1 年不足 5 年的,每人每月补贴 100 元;满 5 年不足 10 年的,每人每月补贴 150 元;满 10 年以上的,每人每月补贴 200 元。 (五)奖励补贴。为鼓励养老机构争先创优,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对管理服务规范、老年人满意度高并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养老机构,给予 5—10 万元奖励。
每年 5 月 1 日至次年 4 月 30 日作为一个补贴年度周期。
新密市民政局
5个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 2:30-6:00(夏季) 2:00-5:30(冬季)
新密市民政局二楼养老服务中心
60880857

  养老机构申请补贴材料:

  1.《郑州市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申请表》

  2.《郑州市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审核表》

  3.《郑州市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审批表》

  4.《郑州市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申请表》

  5.《郑州市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审批表》

  6.《郑州市民办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申请表》

  7.《郑州市民办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审批表》

  8.《郑州市民办养老机构奖励补贴申报表》

  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申请补贴材料:

  1.郑州市城乡养老照料设施建设补贴审核表

  2.郑州市城乡养老照料设施运营补贴审核表

  3.郑州市城乡养老照料大额设施设备配置补贴审核表

  4.郑州市城乡养老照料设施扶持资金申报表

  养老机构提出申请→民政局、财政局审核→郑州市审批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