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
2、河南省人才流动条例(2000年9月27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
二、适用对象:
有咨询意向的咨询者。
三、受理机构:
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四、受理方式:
窗口或网上受理。
五、办理要件:
1、求职登记表;
2、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3、个人简历;
4、可选择补充提供: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及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六、办事流程:
1、求职人员登记咨询政策法规。
2、提交相关证件、证书、资料。
3、简历入库。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办理地点:
新密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市平安路与栖霞街交叉口东北角)
九、咨询电话:0371——69869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