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密市苟堂镇人民政府 乡级
创业补贴申领
1.《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 33号) 2.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 3.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财政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豫财社(2017)13号)
初次创业的新密户籍返乡创业农民工及新密户籍创业大中专学生。
一次性补贴5000元
凡初始创业,取得工商、税务登记,有固定经营场所,持续经营1年以上,带动当地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持续经营3个月以上,在注册日期12个月内申请创业补贴;在规定时间内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申请,相关部门不再受理其申报资料。
新密市就业服务中心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办公室
补贴发至申请人银行卡
0371-69828130

1.《返乡创业补贴申请人员信息核查表》(一式二份);

2.创业者本人两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贴在核查表照片栏);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身份证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

5.员工花名册(应加盖单位公章);

6.带动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7.能真实反映企业(个体)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

8.彩色照片2张:申报补贴的创业者手持营业执照在店铺门前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人员、现场核查工作人员的合影且能显示出店铺名称的照片1张,能显示出经营业务范围的经营场所照片1张。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创业者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持续经营3个月以上,在注册日期12个月内,向经营注册地或户籍地劳保所申领《返乡创业农民工创业补贴申请人员信息核查表》,按要求进行填写申报,每人只能申报一次。

(二)审核:申报资料由劳保所进行初审、汇总,上报市就业服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就业局),市就业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实地考察认定。

(三)公示:审核结束后,市就业局对拟享受创业补贴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

(四)发放补贴: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本人携带公章、身份证、以及本人名字开户的农商银行卡(身份证和银行卡需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到市就业局办理相关手续,由市就业局将补贴资金发放至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