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就业困难人员身份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1.申请人到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办事大厅或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劳保所领取《新密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2.申请人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就业困难人员身份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村)申请。
3.社区(村)受理、核实相关资料,对符合条件的须公示3天,如无有效投诉,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4.乡(镇)、办事处劳保所收到申报材料后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在“申请表”相应栏内签署意见。
5.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收到申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到社区(村)实地抽查核实后,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予以认定。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