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户口本(核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3、《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4、近期2寸照片4张。
1.申请。失业人员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2.审核。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对照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进行认定,对符合条件的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一般为7个工作日。
3.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示后无异议的给予认定,并在《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中予以填写。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户口本(核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3、《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4、近期2寸照片4张。
1.申请。失业人员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2.审核。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对照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进行认定,对符合条件的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一般为7个工作日。
3.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示后无异议的给予认定,并在《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中予以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