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密市西大街街道办事处 乡级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事指南
1、《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就业困难人员对象范围的通知》郑人社就业【2016】21号 2、《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及条件的通知》郑人社办【2017】290号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困难家庭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的登记失业被征地农民、失业的残疾人员等
1、城镇女40至55周岁,男50至60周岁内人员(简称“4050”人员); 2、已领取《残疾证》或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人员; 3、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期间的劳动适龄失业人员; 4、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5、因土地被征用,失去土地的人员; 6、零就业家庭中的劳动适龄成员; 7、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8、其它就业困难人员。
一般按季度申请办结
新密市西大街618号 新密市西大街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
窗口告知
0371-69898280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户口本(核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3、《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4、近期2寸照片4张。

1.申请。失业人员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2.审核。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对照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进行认定,对符合条件的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一般为7个工作日。

3.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示后无异议的给予认定,并在《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中予以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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