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
1.《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 2.《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 3.《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
企业
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人数10人以上的,再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与一次性奖补。
1.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建筑业小微作业企业以及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服装服饰、手工制品等生产经营主体对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稳定就业1年以上。 2.对企业当年新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
即时办理
新密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市平安路与栖霞路交叉口东北角)
电话通知
69828130

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窗口办理:

1.申请。用人单位向市就业服务中心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2.受理初审。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市就业服务中心受理录入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并对申请人提交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审核公示。市就业服务中心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资金拨付。补贴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