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出现国家规定的停止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用人单位、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应当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后应当停止发放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申报办理。
10个工作日
社保窗口或电话查询
免费
每月1—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新密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大厅13-19号窗口
养老待遇科咨询电话:0371-60880213
举报电话:0371-60880789

(一)区分以下情况提供任一资料:

1.超期未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筛选结果;

2.审计部门提供审计意见书,以及社保系统预警中疑似冒领养老金或重复领取养老 保险待遇的资料;

3.失踪、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的情况说明;

4.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资料;

5.被举报死亡或疑似死亡的资料;

6.转出本统筹区的资料;

7.其他需要暂时停发待遇的资料(证明)。

(二)其中由参保单位发起申报的,同时填写《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暂停 发放申报表》或《企业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暂停发放申报表》。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