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转出:1、已停保且不欠费;转入:1、已在新参保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2、未在外地办理退休手续的;3、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40周岁郑州市户籍的;4、郑州市缴费满10年的,一次性补缴超3年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跨省流动就业人员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对于符合国家规定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转出地应向转入地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1个工作日
窗口获取,网上送达
不收费
每月1日-25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新密市西大街441号新密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
0371-60880206
0371-60880789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二)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本人委托书;

(三)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四)存在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的,原参保地应向新就业地通过部转系统传送补缴发生地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或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书面承诺书(人社部规2016〕5号文件实施之前);

(五)申请人在原参保地的参保缴费信息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通过部转移系统查询获取。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