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密市平陌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0-08-24 2020-08-24
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检查校核工作的通知

在全系统和广大基层干部的共同努力下,6月30日,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信息核验工作已基本完成。为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数据质量,做好核验工作收尾总结,充分运用好核验统计数据,从即日起,各地要迅速开展核验数据比对分析和抽查纠错工作,确保核验统计数据真实、完整、准确。7月5日晚10:00信息平台将锁定核验数据,一律不得再进行更改。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充分利用有限时间,开展查漏补缺、核实更正。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开展核验数据比对和逻辑分析

各地要充分运用核验信息平台、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和历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等数据,开展住房安全有保障数据比对和逻辑分析,及时发现问题,修正错误,切实提高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数据质量。

一是比对各地与全国三类住房安全比例。经核验全国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鉴定安全”、“ 改造安全”、“ 保障安全”比例是51.7%:44.2%:3.7%。各地要认真梳理核验统计三类住房安全有保障方式占比情况,对“改造安全”占比低于35%或高于55%,与全国统计数据偏差较大的,要认真分析是否存在系统性错录,如存在应及时更正。对于客观原因要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实事求是加以解释说明。

二是比对农村危房改造核验数据与统计数据。各地要对核验登记为农村危房改造的户数与当地住建部门掌握的农村危房改造年度任务统计数据进行比对。对核验数据小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统计数据的要进行分析研判,确因客观原因造成核验数据偏小的,要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分类说明原因;确认为录入错误的数据要及时更正。

三要比对易地扶贫搬迁核验数据与统计数据。各地要将核验登记为易地扶贫搬迁的户数与当地发改部门掌握的易地扶贫搬迁统计数据,以及核验信息平台中国务院扶贫办提供的易地扶贫搬迁数据进行比对,对于数据不一致的情况要说明原因。对于部分原计划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后又退出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加以说明。

四是比对核验数据与部省市县各级抽样调研数据。在核验过程中,部省市县各级住建部门采取抽样调研的方式对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信息进行了调研登记。各地要通过核验信息平台和手机APP,对核验与调研数据不一致的农户进行筛选比对,并及时核实更正。

五要比对核验平台与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数据。各地要将核验数据与农村危房改造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数据进行比对,两者数据应当基本一致。对数据出入较大的,分析说明原因。确有特殊类别不一致的,应当做出解释说明。对确认为录入错误数据及时更正。原则上应当以实地核验数据为准,允许各地根据核验数据,实事求是地更正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数据,时间可以适当延后。

二、开展核验数据抽查修正

各地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对核验数据开展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开展纠错与修正,确保不出现系统性错误。对于极少数未到现场核验、随意填报信息的要坚决整改,重新到现场实地核验;对于库外补录建档立卡贫困户,各地要与扶贫部门进一步对接确认,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及时删除;对于农户基本信息不准确,住房安全保障方式归类错误,照片重复、错配和不规范等问题要及时纠错整改到位,切实提高核验数据质量,降低数据差错率。

三、梳理核验工作成效及发现各类问题处理情况

各地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梳理各地在解决“住房安全未保障”及其他各类问题所采取的有效措施,并核实是否举一反三、深入排查解决同类问题。要对采取措施、处理结果进行总结,并举例说明。存在牧民定居、渔民上岸等住房安全有保障特殊问题地方,要梳理处置此类特殊情况采取的措施,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对于核验信息平台上反馈问题,要指导各地及时分类处理到位。

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核验检查校核工作,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核验工作交上满意答卷。一旦发现有对核验工作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责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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