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密市城市管理局 县级
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郑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下列行为,由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或其委托的机构按照管理权限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九)履带车、铁轮式车辆和超过道路限定荷载的机动车未经同意在铺装路面上行驶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1)轻微违法行为:未对道路造成损害的。 处罚标准:警告、处以10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 (2)一般违法行为:对道路造成一定损害的,或损害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的。 处罚标准:警告、处以1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3)严重违法行为:对道路造成严重损害的,或损害面积超过10平方米的。 处罚标准:警告、处以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69805848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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