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 房 地 产 估 价 机 构 管 理 办 法 》 第 四 十 八 条 “ 违 反 本 办 法 第 十 七 条 规 定 , 房 地 产
估 价 机 构 不 及 时 办 理 资 质 证 书 变 更 手 续 的 , 由 资 质 许 可 机 关 责 令 限 期 办 理 ; 逾 期 不 办 理 的 ,
可 处 1 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 ”
第 十 七 条 “ 房 地 产 估 价 机 构 的 名 称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者 执 行 合 伙 人 、 组 织 形 式 、 住 所 等 事 项
发 生 变 更 的 , 应 当 在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办 理 变 更 手 续 后 30 日 内 , 到 资 质 许 可 机 关 办 理 资 质
证 书 变 更 手 续 。 ”
1. 轻 微 违 法 行 为 的 表 现 情 形 : 责 令 限 期 办 理 , 逾 期 3 日 以 下 办 理 的 。
处 罚 标 准 : 不 予 罚 款 。
2. 一 般 违 法 行 为 的 表 现 情 形 : 责 令 限 期 办 理 , 逾 期 3 日 以 上 10 日 以 下 办 理 的 。
处 罚 标 准 : 处 5000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
3. 严 重 违 法 行 为 的 表 现 情 形 : 责 令 限 期 办 理 , 逾 期 10 日 以 上 办 理 的 ; 或 拒 不 办 理 ; 或 造
成 严 重 损 害 后 果 的 。
处 罚 标 准 : 处 5000 元 以 上 1 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