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工程、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
工程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工程、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
《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 第 六 十 七 条 “ 工 程 监 理 单 位 有 下 列 行 为 之 一 的 , 责
令 改 正 , 处 50 万 元 以 上 100 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 降 低 资 质 等 级 或 者 吊 销 资 质 证 书 ; 有 违 法 所 得
的 , 予 以 没 收 ; 造 成 损 失 的 , 承 担 连 带 赔 偿 责 任 :
( 一 ) 与 建 设 单 位 或 者 施 工 单 位 串 通 , 弄 虚 作 假 、 降 低 工 程 质 量 的 ;
( 二 ) 将 不 合 格 的 建 设 工 程 、 建 筑 材 料 、 建 筑 构 配 件 和 设 备 按 照 合 格 签 字 的 。 ”
1. 轻 微 违 法 行 为 的 表 现 情 形 : 未 造 成 工 程 质 量 事 故 的 。
处 罚 标 准 : 责 令 改 正 , 处 50 万 元 以 上 60 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 降 低 资 质 等 级 或 者 吊 销 资 质
证 书 ; 有 违 法 所 得 的 , 予 以 没 收 。
2. 一 般 违 法 行 为 的 表 现 情 形 : 造 成 工 程 质 量 事 故 情 节 尚 不 严 重 的 。
处 罚 标 准 : 责 令 改 正 , 处 60 万 元 以 上 80 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 降 低 资 质 等 级 或 者 吊 销 资 质
证 书 ; 有 违 法 所 得 的 , 予 以 没 收 。
3. 严 重 违 法 行 为 的 表 现 情 形 : 造 成 严 重 工 程 质 量 事 故 的 。
处 罚 标 准 : 责 令 改 正 , 处 80 万 元 以 上 100 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 降 低 资 质 等 级 或 者 吊 销 资 质
证 书 ; 有 违 法 所 得 的 , 予 以 没 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