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密市城市管理局 县级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 第 五 十 九 条 “ 招 标 人 与 中 标 人 不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和 中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订 立 合 同 的 , 或 者 招 标 人 、 中 标 人 订 立 背 离 合 同 实 质 性 内 容 的 协 议 的 , 责 令 改 正 ; 可 以 处 中 标 项 目 金 额 千 分 之 五 以 上 千 分 之 十 以 下 的 罚 款 。 ”
1. 轻 微 违 法 行 为 的 表 现 情 形 : 尚 未 造 成 损 害 后 果 的 。 处 罚 标 准 : 责 令 改 正 。 2. 一 般 违 法 行 为 的 表 现 情 形 : 造 成 一 定 损 害 后 果 的 。 处 罚 标 准 : 责 令 改 正 , 处 中 标 项 目 金 额 千 分 之 五 以 上 千 分 之 八 以 下 的 罚 款 。 3. 严 重 违 法 行 为 的 表 现 情 形 : 造 成 严 重 损 害 后 果 的 。 处 罚 标 准 : 责 令 改 正 , 处 中 标 项 目 金 额 千 分 之 八 以 上 千 分 之 十 以 下 的 罚 款 。
69805848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附件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