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
《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施 工 招 标 投 标 办 法 》 第 八 十 一 条 “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后 , 中 标 人
放 弃 中 标 项 目 的 , 无 正 当 理 由 不 与 招 标 人 签 订 合 同 的 , 在 签 订 合 同 时 向 招 标 人 提 出 附 加 条 件
或 者 更 改 合 同 实 质 性 内 容 的 , 或 者 拒 不 提 交 所 要 求 的 履 约 保 证 金 的 , 取 消 其 中 标 资 格 , 投 标
保 证 金 不 予 退 还 ; 给 招 标 人 的 损 失 超 过 投 标 保 证 金 数 额 的 , 中 标 人 应 当 对 超 过 部 分 予 以 赔
偿 ; 没 有 提 交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 应 当 对 招 标 人 的 损 失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 对 依 法 必 须 进 行 施 工 招 标
的 项 目 的 中 标 人 , 由 有 关 行 政 监 督 部 门 责 令 改 正 , 可 以 处 中 标 金 额 千 分 之 十 以 下 罚 款 。 ”
1. 轻 微 违 法 行 为 的 表 现 情 形 : 尚 未 造 成 损 害 后 果 的 。
处 罚 标 准 : 责 令 改 正 。
2. 一 般 违 法 行 为 的 表 现 情 形 : 造 成 一 定 损 害 后 果 的 。
处 罚 标 准 : 责 令 改 正 , 处 中 标 项 目 金 额 5‰以 下 的 罚 款 。
3. 严 重 违 法 行 为 的 表 现 情 形 : 造 成 严 重 损 害 后 果 的 。
处 罚 标 准 : 责 令 改 正 , 处 中 标 项 目 金 额 5‰以 上 10‰以 下 的 罚 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