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密市城市管理局 县级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的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的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
《 城 市 生 活 垃 圾 管 理 办 法 》 第 四 十 六 条 “ 违 反 本 办 法 规 定 , 从 事 城 市 生 活 垃 圾 经 营 性 清 扫 、 收 集 、 运 输 的 企 业 , 未 经 批 准 擅 自 停 业 、 歇 业 的 , 由 直 辖 市 、 市 、 县 人 民 政 府 建 设 ( 环 境 卫 生 ) 主 管 部 门 责 令 限 期 改 正 , 并 可 处 以 1 万 元 以 上 3 万 元 以 下 罚 款 ; 从 事 城 市 生 活 垃 圾 经 营 性 处 置 的 企 业 , 未 经 批 准 擅 自 停 业 、 歇 业 的 , 由 直 辖 市 、 市 、 县 人 民 政 府 建 设 ( 环 境 卫 生 ) 主 管 部 门 责 令 限 期 改 正 , 并 可 处 以 5 万 元 以 上 10 万 元 以 下 罚 款 。 造 成 损 失 的 , 依 法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 ”
从 事 城 市 生 活 垃 圾 经 营 性 处 置 的 企 业 , 未 经 批 准 擅 自 停 业 、 歇 业 的 ( 1) 轻 微 违 法 行 为 的 表 现 情 形 : 擅 自 停 业 、 歇 业 1 日 以 下 经 责 令 改 正 后 能 立 即 改 正 的 。 处 罚 标 准 : 不 予 罚 款 。 ( 2) 一 般 违 法 行 为 的 表 现 情 形 : 擅 自 停 业 、 歇 业 1 日 以 上 3 日 以 下 的 ; 或 经 责 令 改 正 后 不 能 及 时 改 正 的 。 处 罚 标 准 : 责 令 限 期 改 正 , 处 5 万 元 以 上 8 万 元 以 下 罚 款 。 ( 3) 严 重 违 法 行 为 的 表 现 情 形 : 擅 自 停 业 、 歇 业 3 日 以 上 的 ; 或 造 成 严 重 后 果 的 。 处 罚 标 准 : 责 令 限 期 改 正 , 处 8 万 元 以 上 10 万 元 以 下 罚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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