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实 施 条 例 》 第 七 十 三 条 “ 依 法 必 须 进 行 招 标 的
项 目 的 招 标 人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由 有 关 行 政 监 督 部 门 责 令 改 正 , 可 以 处 中 标 项 目 金 额 10‰
以 下 的 罚 款 ; 给 他 人 造 成 损 失 的 , 依 法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 对 单 位 直 接 负 责 的 主 管 人 员 和 其 他 直
接 责 任 人 员 依 法 给 予 处 分 :
( 一 ) 无 正 当 理 由 不 发 出 中 标 通 知 书 ;
( 二 ) 不 按 照 规 定 确 定 中 标 人 ;
( 三 )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后 无 正 当 理 由 改 变 中 标 结 果 ;
( 四 ) 无 正 当 理 由 不 与 中 标 人 订 立 合 同 ;
( 五 ) 在 订 立 合 同 时 向 中 标 人 提 出 附 加 条 件 。 ”
1. 轻 微 违 法 行 为 的 表 现 情 形 : 尚 未 造 成 损 害 后 果 的 。
处 罚 标 准 : 责 令 改 正 。
2. 一 般 违 法 行 为 的 表 现 情 形 : 造 成 一 定 损 害 后 果 的 。
处 罚 标 准 : 责 令 改 正 , 处 中 标 项 目 金 额 5‰以 下 的 罚 款 。
3. 严 重 违 法 行 为 的 表 现 情 形 : 造 成 严 重 损 害 后 果 的 。
处 罚 标 准 : 责 令 改 正 , 处 中 标 项 目 金 额 5‰以 上 10‰以 下 的 罚 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