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资金兑付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目标,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优化完善惠农补贴管理长效机制,提高惠农补贴管理规范化水平、提升惠农补贴政策效能,鼓励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稳步提升耕地质量。
二、工作内容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职工)。
(二)补贴资金的管理。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县级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每亩地补贴标准为上级拨付资金除以补贴的总面积(金额保留到分)。
(三)补贴面积的界定。补贴面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工作的地方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基础,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得再给予补贴,对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予发放补贴。
(四)补贴面积的核实。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补贴面积,村委会填制《2025年新密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户清册》(以下简称清册)并签字,所填基础信息要真实、准确、完整,并对补贴对象、面积、金额等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要充分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村级组织应建立公示台账,便于日常管理及留档备查,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及时将《清册》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负责对《清册》相关事项以及公示情况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乡镇政府负责人对《清册》签字,并加盖公章、公示,一式两份及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同时报送清册电子版(统一用EXCEL格式)及公示影像资料。市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办事处报送的《清册》汇总确认后,提供给市财政局作为发放补贴依据。
(五)补贴资金的兑付。按照《河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操作规范(试行)》要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集中发放。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乡镇、办事处精准采集补贴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社保卡银行账号等基础信息,按照规定格式导入一卡通系统后,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补贴资金拨付申请等相关材料。财政部门对补贴资金拨付申请等资料以及一卡通系统中的补贴数据进行程序性审核后,选择补贴资金代发金融机构,在一卡通系统中生成补贴资金发放申请,并将“发放单号”“资金总额”“预算单位”等信息推送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财政部门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根据“发放单号”及补贴项目信息,挂接预算指标或用款计划,生成资金支付申请,由预算单位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代发金融机构。代发金融机构按照“一卡通”系统数据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是本辖区范围内补贴发放工作的责任主体,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负责,同时要安排专人负责录入、汇总村组清册等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编制实施方案、组织录入补贴信息等工作,做好资料归集、整理、存档。市财政局负责发放补贴资金,落实资金预算,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划拨到位。承担补贴资金兑付的金融机构要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农户存取补贴资金。村委对上报农户基础信息(户主姓名、补贴面积、身份证、社保卡等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负责。严格审核补贴对象和面积,落实清册事项公示制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肃工作纪律。在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九不准”,即不准由村组干部代领代发存款折(卡)、不准借机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任何收费和债务、不准随意降低补贴标准、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违规向享受补贴农户以外的个人或集体支付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资金兑付时间、不准违规领取村组机动地补贴、不准违规平均发放。
(三)明确时间节点。村委会应于4月20日前填制《清册》并完成公示,乡镇政府应于5月10日前完成《清册》相关事项及公示情况的核实,并报送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完成全市《清册》汇总确认,并送市财政局。县级财政部门做好资金保障,按时完成发放。
(四)创新工作方法。要探索建立惠农补贴数据库,各乡镇、村要将耕地地力补贴面积与确权登记面积、二轮土地承包面积、实际耕地面积、流转土地面积等进行横向对比,相互验证;各乡镇、村将上下年度间的补贴面积、补贴资金、补贴对象等进行纵向比对,认真核实更新补贴对象的身份信息,对存在差额较大的补贴对象进行重点分析,并核实处理。公职人员不能领取补贴。
(五)建立预警机制。探索建立健全耕地地力补贴资金预警防控机制,科学设立预警规则,自动拦截违规申报信息。加强政务数据共享利用,积极推进“一卡通”系统与公安常住人口管理系统、社保相关系统、民政相关系统等相衔接,定期核查补贴对象身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鼓励代发金融机构在管理中设置预警规则库,对存在套取补贴资金等疑点行为进行预警和干预。认真做好预警信息核查工作,在补贴发放前消除风险点。
(六)加强政策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涉及千家万户,要设立政策咨询电话,重视网络舆情。各乡镇、办事处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广泛宣传补贴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理解了解补贴政策,为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七)加强监督指导。各乡镇、办事处要组织专门督导组对补贴工作监督检查,严防“跑冒滴漏”,杜绝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对政策执行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对违规领取的补贴,应按程序修正补贴发放清册,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收回县级财政。
四、时间要求及方式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原则上应于6月30日前发放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