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县级
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申请
新密市畜禽规模养殖场户
1、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主要用于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方面。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补助对象为承担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者。 2、强制免疫补助主要是用于国家重点动物疫病开展强制免疫,允许按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实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逐步实现养殖场户自主采购,财政直补。 3、强制扑杀补助主要是用于预防、控制和扑灭国家重点动物疫病过程中被强制扑杀动物的补助等方面。补助对象为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养殖者。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主要用于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方面。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补助对象为承担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者,病死猪无害化处理80元/头,其它畜禽产品3500元/吨。强制免疫补助:高致病性禽流感0.30元/羽。
《河南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0371-69824531
新密市动植物防疫检疫中心
受理之日起三日内
0371-69824531
0371-69824531 新密市文峰南路62号院

新密市动植物防疫检疫中心根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农[2017]43号)、《河南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豫财农[2018]64号)、《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畜牧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郑财农[2018]23号)文件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中央、省、市财政下达的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强制免疫补助、强制扑杀补助、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动物疫情防控等方面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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