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密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县级
2020-09-02 2020-09-03
新密市环球网吧变更住所、主要负责人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新密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新密文广旅体文罚决字〔2020〕第020030号

名  称:新密市环球网吧

投资人:梁xx 

住  所:新密市东大街22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3M406KL219   

2020年8月19日16时0分,新密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人员秦瑶(豫A10-653330)、张丽丽(豫A10-391566)到位于新密市东大街225号的新密市环球网吧,向该场所工作人员出示执法证件亮明身份后依法进行现场检查。该场所正在营业中,悬挂有《营业执照》。执法人员对该场所证照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悬挂的《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和投资人与《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登记的地址和法定代表人不符,该场所不能提供与《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投资人相符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当场制作了《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并对该场所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该场所现场负责人巴xx看过后在上述执法文书上签字予以确认。

2020年8月20日,经批准对本案予以立案,8月24日,巴xx受新密市环球网吧投资人梁xx委托到新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受调查询问,承认了新密市环球网吧2017年12月14日至2020年8月19日变更住所、主要负责人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事实,对执法人员2020年8月19日在其经营场所的执法情况及当时拍摄的照片予以确认。2020年8月27日,本案调查终结。

经依法调查,现查明新密市环球网吧违法事实如下:

当事人系经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单位,2017年12月14日至2020年8月19日新密市环球网吧变更住所、主要负责人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以上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一:1、新密市环球网吧《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2、新密市环球网吧原投资人张xx、现投资人梁xx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该场所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主体合法性及投资人身份真实性;

证据二:1、《授权委托书》1份;2、受委托人巴xx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受委托人身份真实性及行使该案相关权利义务的合法性。

证据二:1、《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2、现场检查过程照片3张;3、现场负责人在执法文书上签字照片1张;4、巴xx《调查询问笔录》1份;5、巴xx事情经过陈述1份;6、巴xx检查1份。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及执法人员取得证据的合法性。

以上证据和笔录由该场所现场负责人和受委托人巴xx签字确认。

根据以上事实和证据,本机关认为,当事人变更住所、主要负责人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处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规定,责令改正及时改正的,属轻微违法

行为,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此案当事人变更名称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属于轻微违法行为。其违规情节适用于上述自由裁量情形。

2020年8月27日,本机关依法向当事人送达文号为新密文广旅体文罚先告字〔2020〕第020030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上述违法事实、案件证据、情节认定、处罚依据及拟处罚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享有听证、陈述、申辩的权利。截至2020年9月2日,当事人未向本机关提出听证、陈述、申辩申请。

综上所述,本机关决定给予你单位以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新密市农商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你单位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新密市人民政府或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新密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新密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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