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县级
"放射源 诊疗技 术和医 用辐射 机构许 可(权限 内)
新密市
行政许可事项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权限内)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9月14日国务院令第449号,2014年7月29日予以修改)第八条:……使用放射线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获得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新密市卫健委
新密市卫健委
予以批准的条件
新密区(县)西大街441号政务服务中心东厅3楼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现场办理
3个工作日
不收费
新密区(县)西大街441号政务服务中心东厅3楼综合受理窗口
依法申请
0371-85819366
0371-69822321
新密区(县)西大街441号政务服务中心东厅3楼综合受理窗口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0371-85819366
无上限

1、《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3、《竣工验收许可决定书》(原件或复印件,本级许可的不在提供)

4、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 

5、放射防护及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目录

6、改变管理层级时,还需提供《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1.收件 :审查标准:申请人向省政务服务网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办理结果:回执受理单

2.受理:审查标准:受理人员通过四级联动审批系统接收申报材料,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应当场或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内容。如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               当场更正,如所交材料齐全,应当场做出是否受理决定,并出具《受理单》,不予受理的,应向申请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救济途径;能够当场办结的,可以不出具《受理单》;

             办理结果:受理文书

3.审核:审查标准:在受理申请材料后,由审核人员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

             办理结果:审批文书

4.决定:审查标准:在审查完成后,相应科室应在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作出准予办理决定的,制作送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作出不予办理决定的,制作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办理结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5.送达:审查标准:发证窗口人员通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登记在簿


发放证照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