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密卫公罚【2021】001号
处罚名称:新密市白寨镇可可美容美发店
处罚类别:行政处罚
处罚案由:新密市白寨镇可可美容美发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理发服务工作。
相对人名称:白银芳
处罚依据: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处罚单位:新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决定日期:2021年7月8日
处罚决定文书号:密卫公罚【2021】001号
处罚名称:新密市白寨镇可可美容美发店
处罚类别:行政处罚
处罚案由:新密市白寨镇可可美容美发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理发服务工作。
相对人名称:白银芳
处罚依据: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处罚单位:新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决定日期: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