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县级
医疗事故争议处置
因诊疗活动引发争议的当事人
新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密市开阳路与育才街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
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处理的。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51号)、《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1号)要求执行。
投诉渠道:电话0371-69822321 网上投诉渠道:xmswsj@126.com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二、卫健委医政科审核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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