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密市应急管理局 县级
2020-08-21 2020-08-21
2020年度新密市应急管理局预算公开

2020年度新密市应急管理局

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密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新密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新密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新密市应急管理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贯彻执行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市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和共享,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机构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密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组织指导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市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全市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协助国家、省、郑州市调查处理较大以上事故。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工作和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十六)负责监督指导和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七)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八)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统筹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及保障工作。

(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机构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

(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市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强降水、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市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5)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市级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市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3.与相关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市应急管理局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具体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本级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依法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燃气与天然气安全监管职责分工。

城镇燃气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监管,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管。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预算单位构成

新密应急管理局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档案、信息、安全、政务公开、对外合作与交流等工作。

(二)应急指挥办公室。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贯彻执行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提请衔接驻密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资质管理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定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宣传训练科。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培训基地(不含消防救援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不含消防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发布、舆情监测和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监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有关安全生产考试工作。负责相关行业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

(四)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监督协调指导城市安全发展工作。

(五)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全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负责相关行业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

(六)火灾防治指导科。贯彻实施地方性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七)防汛抗旱科(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强降水、台风防御工作。指导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市内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相关行业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

(九)安全生产基础科。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贯彻执行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相关行业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全市非煤矿山企业的行业管理。

(十)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救灾和物资保障科。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市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十二)法规科。承担重大政策研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的法治建设,组织开展普法工作;承担执法监督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重大安全生产违法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十三)规划财务科。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规定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工作。

(十四)调查评估和统计科。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受理生产安全事故的举报、查处和举报奖励等工作。

(十五)行政审批办公室。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许可集中受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监管方面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核、审批以及相关协调工作,制定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流程、审批标准等。负责行政审批政策咨询、业务查询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六)煤炭行业管理科。负责煤炭行业管理,推进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煤炭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煤炭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检测分析煤炭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行业发展政策、法规和标准。

负责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贯彻执行煤炭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煤炭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煤炭行业生产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单位。组织协调煤矿抢险救灾工作。

政治部(编制人事科)。协助开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或受上级委托开展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招录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行政奖励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

   本预算为本级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三、人员构成情况

新密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纳入财政预算人数为528人。其中:行政在职23人,事业在职218人,自收自支在职287人。有新密市煤炭学校和新密市应急救援中心二个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新密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密应急管理局2020年收入总计7149.05万元,支出总计7149.05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52.74万元,增长23.34%,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变动等。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密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收入预算7149.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149.05万元(财政拨款7007.6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41.4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密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支出预算714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46万元,占87.37%,项目支出903.05万元,占12.6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7149.0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352.74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变动等;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成都,无增减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149.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747.68万元,占8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9.04万元,占11.18%;卫生健康支出208.42万元,占2.92%,住房保障支出393.92,占5.5%。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我单位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70.5万元,比2019年支出预算减少1.8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与2019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万元,比2019年增加15.4万元,增加原因是因为今年原新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因机构改革合并至我单位,公务用车增加比原来增加4辆,由于单位新职能的增加,工作量大,现有的27辆公务用车已经不满足正常的工作运转,经新密市公车服务中心批准后,租用10辆新能源车,租用期限内的车辆维修费用由我单位承担,所以导致我单位车辆增加。在工作中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为0万元,与2019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密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84.33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新密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139万元,其中:救灾物资支出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5万元,具体为:购置救灾物资34万元,第三方专家体检式安全隐患排查,每季度检查一次,一共四次。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单位2020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上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具体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有11项,包括: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102万元、应急系统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村级协管员安全教育培训项目60万元、应急救灾物资项目34万元、应急管理项目96万元、煤炭矿业30万吨以下煤矿分类处理项目经费20万元、第三方专家体检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项目105万元、村级安全生产协管员监管监察岗位补助项目127.44万元、煤矿包驻矿人员补助及下井人员补助79.2万元、煤矿安全培训经费项目141.41万元、日常训练及救援指导员培(复)训费项目126万元、应急救援及参加各类应急演练项目1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新密市应急管理局共有车辆3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检验检测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我单位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六)空表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此项预算;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此项预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

新密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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