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密市村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试行)》(新密重建办〔2021〕4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对上级拨付资金中验收合格部分,参照农户实际工程量,按照重建或修缮加固费用不得低于补贴费用的原则,按比例进行资金分配。对于修缮加固户的补贴,按照补贴资金不得超过修缮实际工程量且累计享补贴最高10000元标准,参照农户认可的第三方公司工程量评估价格计算。
对于原址重建户的补贴,以2021年7月31日人口数为节点,按照上级关于人均基本住房保障面积(一人户20㎡、两人户40㎡、三人户60㎡、三人以上户每人18㎡)和按人口拨付资金限额(户均5万,一人户3万、两人户4万、三人户5万、四至五人户6万、六人以上户每人18㎡、每平方1000元,总额的80%补助)的相关规定,参照农户认可的第三方公司工程量评估价格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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