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悬挂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内容包括:许可证或小经营店登记证、营业执照、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从业人员健康证、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日常监管人员照片、信用等级、食安新密二维码,悬挂于经营场所醒目的位置。
2. 每个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3. 建立有进货台账,实现所有商品可追溯,有存放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合格证明的资料夹(资料夹第一页为目录页,每页要有编号)、有存放资料夹和进货台账的资料架。
4. 散装食品使用统一规范的食品标签填写规范并装入塑料卡套,填写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供货者)名称、地址等,将合格证附在散装食品标签后面。
5. 食用农产品使用统一规范的塑料农产品信息公示标牌,如实公布食用农产品的名称、产地(具体到县级)、生产者或销售者的名称、联系电话、公示单位名称。净菜上架,采取保鲜加湿等手段(横杆固定式大型加湿设备),保持蔬菜新鲜;经营豆腐、豆芽、冷鲜肉等全部存放于冷藏设施设备内销售,经营的生鲜肉制品应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公示栏,具有清洗池和冷热水阀。
6. 散装食品销售时,从业人员必须戴口罩,帽子和手套,散装食品统一使用防蝇、防虫、防尘容器(透明玻璃或亚克里板制作),设立禁止触摸标志牌,冷藏冷冻散装食品统一“原包装销售”,散装食品售货工具使用不锈钢材质,并配备售卖工具(如夹子、勺子等)消毒柜。
7.特殊食品设置有专区或专柜、专架展售,显著位置设有销售专柜或专区提示牌,采取“绿底+白字”式样注明“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区”或“保健食品专区”及“转基因食品区”。
8.预包装食品存放离地离墙(间距不小于10厘米),货架商品按种类、品牌、高低陈列摆放整齐,按照商品要求的温度贮存食品。
9.设置有临期食品专柜。
10.食品经营场所做到宽敞明亮,布局合理,做到“五净一整齐”:顶、墙壁、地面、门窗、柜台货架干净无灰尘,商品摆放整齐;经营场所配有干湿温度计,并悬挂有干湿温度记录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