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县级
2022-07-19 2022-07-19
关于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大排查大起底行动的工作方案

新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大排查大起底行动的工作方案

各乡(镇)党委政府、伏羲山风景区管委会、各行业部门:

按照《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大排查大起底行动的通知》( 豫振兴[2022] 25号)、《郑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大排查大起底行动的通知》( 郑乡振[2022] 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市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大排查、大起底”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标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任务,围绕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成效巩固,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摸排起底,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与国家和省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反馈问题排查整改统筹结合,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早清零,以高质量问题整改推动巩固脱贫成果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时间安排

自2022年3月17日起,至4月30日止。

三、主要任务

以“七查找、七确保”为抓手,找准问题不足,抓好整改落实,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

(一)查找基础工作方面的差距,确保精准精细。重点排查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档卡、明白卡、数据平台是否存在“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等问题。逐户逐条核实数据信息,规范档案资料,动态调整脱贫户、监测对象信息,做实稳定脱贫户信息采集,落实工作监管和责任倒查,谁填报、谁签字、谁负责,进一步提高信息精准度、真实性、完整性和数据质量,夯实巩固脱贫成果工作基础。

(二)查找动态监测方面的差距,确保应纳尽纳。重点排查防返贫监测机制是否健全,是否存在监测对象“应纳未纳”“纳入不及时”和“识别标准把握不准”“操作程序不规范”等问题。重点检查月监测排查会议记录、排查户台账及排查表等资料。认定监测对象时,既算收入账又要统筹考虑“三保障”是否存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实现监测制度化、常态化、

规范化。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做到应纳尽纳、精准帮扶、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三)查找帮扶支持方面的差距,确保落实落细。重点排查帮扶政策措施落实是否存在“表面化”“笼统化”“不精准”“不落实”或“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注重政策措施调整优化和落地效果,提高帮扶措施针对性、合理性、有效性。群众残疾证、慢性病本是否办理及时,部门资料管理是否规范、严谨等。推动项目早谋划、早开工、早竣工、早受益,扶贫项目管理是否规范,村集体分红收益是否存在风险。常态化落实产业帮扶,优化调整公益性岗位,增强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就业组织化程度,千方百计增加群众收入,确保脱贫户收入增速高于全市农民收入增速。

(四)查找“三保障”方面的差距,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清零。重点排查教育、医疗、住房、安全饮水方面是否存在“老问题反复反弹、新问题未及时发现”“巩固提升不细不实” 等情况。推进控辍保学和教育资助政策措施落实到底到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100%,安全饮水成果不断巩固提升坚决做到“住人无危房、危房不住人”,杜绝“儿女住高楼、父母住危房”现象,做到“三保障”问题及时发现动态清零。

(五)查找兜底保障方面的差距,确保兜牢兜实。重点排查独居老人、失能半失能人员、多子女户、低保特困户、大病户整户无劳动能力户等特殊群体是否存在“应兜底未兜底”“关注关

心不够”等问题。关爱特殊困难群众,全面落实救助政策,切实提高兜底精准性和实效性。

(六)查找人居环境方面的差距,确保提质提效。重点排查农村人居环境和户厕改造是否存在“脏杂乱差”“为改而改”“改了不好用”等问题。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改善村容村貌、户容户貌,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对接有关部门,常态化抓好户厕问题摸排整改,防止和纠正厕规划不科学、技术不过关、质量不合格、跟踪不及时等现象。

(七)查找工作作风方面的差距,确保从严从实。重点排查党员干部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过程中是否存在“思想麻痹”“应付差事”“作风浮漂”等问题。对国家和省后评估发馈的问题再次对照检查,是否都整改到位。加强警示教育,转作风、提能力,坚守初心担使命、履职尽责抓落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持续深化巩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宣传教育成果,积极倡树文明新风,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化解信访舆情风险,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20日前)。各乡(镇)、各行业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系统谋划和沟通协商,细化任务分工,统筹各方面资源,合理组织力量,分口分线推动落实。

(二)开展自查(4月10日前)。以乡(镇)为单位开展自查,采取村、乡(镇)由下而上的办法,用一个月左右时间进行集中全面自查,排查问题清单于4月8日前报市乡村振兴局。排查要做到监测户、老人户、大病户、低保户等重点户必到,信访人、残疾人等重点人必访;基础信息、平台数据等重点项必核;住房、饮水等重点事必查;对省后评估发现的整改台账不扎实、不规范、扶贫项目管理不规范、村集体分红收益存在风险、资料管理不规范、不严谨、部门政策不齐全、不规范、行业部门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照检查;建立问题清单,强化分析研判,深挖症结根源,为全面做好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打下坚实基础。

(三)整改提升(4月30日前)。“大排查、大起底”发现问题能立行立改的要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作为国家和省后评估反馈问题自查部分纳入整改方案和台账,一并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完成情况报告于4月22日前报市乡村振兴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升站位,压实责任。2022年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一年、深化之年,抓好问题排查整改至关重要。要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以开展此项行动为契机,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帮扶责任和整改责任,强化教育培训,真正解决“不知道于什么”“不知道怎么干” 等突出问题,以坚强领导和过硬作风促进工作落实。

(二)制定方案,扎实推进。各乡(镇)、行业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工作方案,完善问题清单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排查整改要自上而下设置内容,自下而.上对照实

施。上报问题要实事求是、具体详实,有实例有数据,要到事到人、到村到户,整改问题要扎实、全面、彻底,不留死角盲区。

(三)强化督导,突出实效。要坚持目标导向,加强指导督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动有序开展、取得扎实成效。省级层面将进行分区域调研指导、专项督查巡查,并适时召开调度会,对行动迟缓、标准不高、工作不力、效果不好的进行通报批评。“大排查、大起底”行动开展及取得实效情况纳入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范围。各乡(镇)、行业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大排查、大起底”行动的督导监管,拿出有效举措,督导任务落实、工作进度和排查整改实效。既要鼓励多找问题、找准问题,树立正确导向,又要对落实不及时、排查不全面、整改不真实的进行通报批评。

联系人:杨延琳(帮扶科)

电话: 69861017

邮箱: xmsfpbbfk@126.com

附件:巩固脱贫成果“大排查、大起底”行动排查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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