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县级
2022-08-08 2022-08-08
关于印发《新密市2022年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新密市2022年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伏羲山风景区管委会:

现将《新密市2022年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8月8日

 

 

2023年新密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实施方案

 

为促进外出务工脱贫户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稳定就业,按照《新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密财政〔2021〕39号)文件要求,可对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助对象

跨省务工就业的脱贫户(可享受政策)、监测对象。

二、补助流程

(一)补助对象申请。填写《新密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

(二)报销凭证。1、跨省就业合同或就业协议等就业证明;2、当年6个月以上工资收入银行流水;3、实际支出的城市间交通费用单据。

(三)报销金额。给予实际支出的城市间交通费50%补助。每年只报销一次往返的交通费,最高报销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

(四)审核程序。村级要对跨省务工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后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上报乡镇;乡镇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无异议后报市级乡村振兴部门;市级乡村振兴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无异议后通过“一卡通”方式直接打卡到户。

三、申报时间

各乡镇每年10月底前完成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外出务工脱贫户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就业交通补助发放工作涉及脱贫户和监测监测对象的切身利益,各乡镇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广播、横幅、标语、微信等宣传工具宣传政策,工作队和帮扶干部要上门宣传,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确保所有脱贫劳动力都知晓政策,所有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都享受到政策。

(三)加强督查考核。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发放工作是就业帮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要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认真做好审核汇总工作,及时登记帮扶措施和成效。对工作不到位,政策不落实、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及时纠正,对弄虚作假、冒领套取资金的全额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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