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征收启〔2023〕9号
为保障新密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密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密市刘寨镇刘寨村、宋寨村;来集镇杨家门村;超化镇黄固寺村、申沟村、周岗村;大隗镇大隗村、河屯村。
地块一:位于轩辕大道以东、宋寨村六组耕地以南、财政所以西、行政路以北;
地块二:位于浮山雅居社区以东、杨家门一组耕地以南、杨家门一组耕地以西、杨家门村人工湖以北;
地块三:位于龟山路以东、新镇区大道以南、园丁路以西、幸福路以北;
地块四:位于富强路以东、规划路以南、河屯村西头组耕地以西、大隗村东向组耕地以北。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新密市人民政府委托刘寨镇、来集镇、超化镇、大隗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新密市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2023年 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