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新密市2022年度第五批乡镇建设用地的函》(郑自然资函〔2023〕32号)批转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密市2022年度第五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3〕236号),已于2023年3月1日对新密市2022年度第五批乡镇建设用地批复,批准我市征收集体土地18.5491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主要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新密市2022年度第五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
1.郑登快速公路以东,渭河路以西,岳村镇园林村李台组集体土地以南,岳村镇园林村李台组集体土地以北;
2.岳村镇园林村李台组集体土地以东,渭河路以西,岳村镇园林村李台组集体土地以南,岳村镇园林村李台组集体土地以北;
3.岳村镇老庄门村里沟组集体土地以东,岳村镇老庄门村大庙组集体土地以西,岳村镇老庄门村大庙组集体土地以南,来集镇王家窝村三叉口组以北;
4.郑州瑞泰耐火科技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以东,郑州瑞泰耐火科技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以西,郑州瑞泰耐火科技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以南,来集镇王家窝村三叉口组以北;
5.郑州瑞泰耐火科技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以东,岳村镇老庄门村里沟组农村道路以西,岳村镇老庄门村里沟组集体土地以南,郑密公路以北;
6.岳村镇老庄门村里沟组集体土地以东,岳村镇老庄门村里沟组集体土地以西,岳村镇老庄门村里沟组集体土地以南,郑州瑞泰耐火科技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以北;
7.郑州瑞泰耐火科技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以东,岳村镇老庄门村里沟组集体土地以西,岳村镇老庄门村里沟组集体土地以南,郑州瑞泰耐火科技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以北;
8.东、西、南、北均至岳村镇桥沟村张冲组集体土地;
9.东、西、南、北均至岳村镇桥沟村魏寨组集体土地;
10.东、西、南、北均至岳村镇桥沟村魏寨组集体土地;
11.东、西、南、北均至岳村镇桥沟村魏寨组集体土地;
12.东、西、南、北均至岳村镇桥沟村张冲组集体土地;
13.西大街街道办事处马庄村集体土地以东,大台河河道以西,西大街街道办事处马庄村集体土地以南,屏阳路以北;
14.米村镇杨岗村三组集体土地以东,米村镇杨岗村三组集体土地以西,米村镇杨岗村三组、村集体土地以南,米村镇杨岗村三组集体土地以北;
15.米村镇杨岗村二组、三组集体土地以东,郑州银泰冶金材料有限公司以西,米村镇杨岗村三组集体土地以南,米村镇杨岗村村集体土地以北;
16.米村镇杨岗村二组、三组、村集体土地以东,郑州银泰冶金材料有限公司以西,米村镇杨岗村三组集体土地以南,东柿路以北;
17.郑州九如制造公司以东,曲梁镇坡刘村七组集体土地以西,劳动街以南,花园路以北;
18.平陌镇杨里沟村七组集体土地以东,平陌镇杨里沟村一组集体土地以西,平陌镇杨里沟村一组集体土地以南,平陌镇杨里沟村五组集体土地以北;
19.平陌镇杨里沟村七组集体土地以东,平陌镇杨里沟村一组集体土地以西,平陌镇杨里沟村七组、五组荒山以南,平陌镇杨里沟村一组集体土地以北。
四、被征收土地权属及面积
1.岳村镇:园林村3.6112公顷、乔地村0.3724公顷、桥沟村10.7440 公顷、老庄门村1.1073公顷;
2.来集镇:王家窝村0.2647公顷;
3.米村镇:马寨村0.2030公顷、杨岗村0.8336公顷;
4.曲梁镇:坡刘村0.9500公顷;
5.平陌镇:杨里沟村0.4144公顷;
6.西大街街道办事处:马庄村0.0485公顷。
五、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规定执行;社会保障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规定执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20〕25号)规定执行。
六、安置途径
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第三产业安置。
特此通告。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