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基层政务公开
新密市牛店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3-10-26 2023-10-26
征收土地公告

新密市人民政府

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荥阳至新密段(新密境)新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新密征收告[2022]19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20]25号)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9号)等有关规定,新密市人民政府会同财政、人社、农业农村等部门拟定《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荥阳至新密段(新密境)新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权属、位置、地类、用途和面积

    拟征收新密市伏羲山风景管理委员会、米村镇、牛店镇、平陌镇4个镇楼院村、沙古堆村等18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共计202.0224公顷(其中永久基本农田36.3498公顷)。拟作为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荥阳至新密段(新密境)新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二、补偿标准及费用

    (一)征地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执行,征地补偿安置费补偿标准分别为永久基本农田每公顷133.5000万元;永久基本农田外其他土地每公顷84.0000万元、76.5000万元和69.7500万元,合计16900.4928万元(详见附件).

    (二)社会保障费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文件规定,社会保障费每公顷87.3000万元,计17636.5558 万元。

    (三)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20]25号)文件规定,涉及耕地86.0638公顷,每公顷2.2500万元,青苗补偿费合计193.6437万元.

    三、安置途径及支付方式

    本次征地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对象为拟征收范围内村民委员会及其被征地农户,具体分配方法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研究决定、以货币形式一次性支付。社保费用按照(豫人社办[2021]49号)文件要求,足额划入社保专户、专项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四、本公告发布后,被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本公告如有意见,请以村委会为单位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五、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各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六、本方案待上级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本公告期限为三十日。特此公告。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